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沃尔特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颁布单位:中国 上沃尔特共和国文号:
颁布日期:1973-09-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国际条约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上沃尔特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3年9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的利益和愿望,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建立大使级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支持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维护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的斗争。

上沃尔特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

两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

姬鹏飞约瑟夫·科农博

(签字)(签字)

一九七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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