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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城区新城中路商业街内露天经营、流动经营业户的通告
| 颁布单位:吉林省松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城区新城中路商业街内露天经营、流动经营业户的通告
为了改善城区新城中路商业街的经营环境,市政府决定取缔商业街内户外露天经营、流动经营业户,对商业街进行改造,使商业街变成环境优美、秩序井然、购物方便的步行街。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新城中路商业街(西起长宁南街东至建设街)两侧建筑物墙基以内所有从事露天经营、流动经营业户。
二、安置地点
迁出业户可进驻江北商贸小区中天商贸市场一楼、二楼及中天二厅,宇信商贸城。
三、优惠政策
(一)自进驻之日起三个月内免收摊床费,到年底剩余月份减半收取摊床费;
(二)自进驻之日起到年底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
(三)所有摊床费(1米-1.2米)限定在80-100元/月;
(四)进驻中天商贸市场二楼业户,免费提供三楼做仓库。
业户进驻中天商贸市场、宇信商贸城相关事项可与商贸小区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124695
四、迁出时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所有从事露天经营、流动经营(流动商厅)业户必须全部迁出,逾期不迁者将按照《松原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强制清除。
二OO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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