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防范并抓紧整治春城社区金龙小区9号楼北山山体滑坡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人民政府文号:双汛字〔2006〕12号
颁布日期:2006-06-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加强防范并抓紧整治春城社区金龙小区9号楼北山山体滑坡的紧急通知

双汛字〔2006〕12号2006-6-22

关于加强防范并抓紧整治春城社区金龙小区9号楼北山山体滑坡的紧急通知

尖山区政府:

6月15日下午,市防办接到尖山区防办汇报,尖山区三马路东益寿山南坡脚下,由于塌陷区改造工程,致使益寿山南山坡造成滑坡,直接威胁春城社区金龙小区9号楼部分居民的生命和财产。接到汇报后,市防办立即组织人员会同尖山区防办亲临现场查看,发现此处却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急需整治,根据省气象部门预测,今明两日仍然有中到大雨,局部地区有可能发生暴雨,及易造成山洪、泥石流灾害。为了加强防汛工作,避免因灾害造成损失,现要求你区马上落实以下工作:

1、滑坡现场必须24小时有人看护,迅速通知1-3层的居民做好防御山体滑坡的准备,有条件的用户可暂时撤出,无条件撤离的,要远离北窗居住,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情况立即报告。

2、立即与建设部门、开发商沟通,采取紧急措施加强防范,抓紧整治,消除滑坡隐患。

二OO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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