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2007年南通市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通政发〔2007〕70号
颁布日期:2007-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政府关于授予2007年南通市科技进步奖的决定

通政发〔2007〕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进步,根据《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科技进步奖励委员会组织评审和社会公示,现决定授予“4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等222个项目2007年南通市科技进步奖,其中特等奖3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71项,三等奖88项,四等奖50项。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加快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同时,希望全市人民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向获奖单位和获奖人员学习,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7年南通市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名录.doc

http://www.nantong.gov.cn/PORTALIPS/Library/PRIVATE//3a59eded-e35c-44c8-a3ac-84e260c76bdc.doc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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