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闻发布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4-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闻发布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工作取能,加大政府工作的公开性,更广泛地联系群众,更好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安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形式全面及时地向有关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通报政府工作情况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含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等)。为确保新闻发布会的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一)市玫府市长、常务副市长、主管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二)市政府各部门1名主要负责同志;

(三)各县(市、区)政府常务副县(市、区)长,市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四)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督查室、综合科;

(五)市各新闻单位1名主要负责同志;

(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邀请下列单位和人员参加:

1、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1名主要负责同志;

2、市委宣传部、统战部、老干局、文明办,市文联、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各民主党派,省驻安新闻单位各1名主要负责同志;

3、市委办公室督查室、信息科、综合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市政协办公室综合科;

4、老干部代表,工人代表,农民代表,社区代表,科技代表,学生代表各若干名(相关主管单位负责通知、组织参加)。

二、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及具体要求

(一)市政府各部门凡需以市政府名义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应事先向市政府新闻办请示,由市政府新闻办立项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举行。

(二)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召集并主持,其内容一般由市长或副市长进行发布,也可以根据需要,由各主管单位领导进行发布。

(三)市政府综合经济运行情况及重要工作、市民关心的大事等新闻发布会每季度召开1次具体时间为每年的4月、7月、10月和1月20日以前。

(四)市政府新闻办要协调、组织精干队伍,全面了解种调查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及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在每季度新闻发布会召开的同时,公布下一阶段的新闻选题2至3个。

(五)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我市重大突发事件等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市新闻发布会的具体要求

(一)市政府经济运行情况的各项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市政府的发布稿由市计委负责提供(有关部门的发布稿由相关局委准备)。其中,市政府经济运行情况的新闻发布通稿、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定性和市领导的讲话稿由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审核把关后呈市政府主管市长审定。

(二)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单位和领导应按时到会,不能参加飞和不能按时到会的须事先向新闻办请假。

(三)新闻发布会后,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应对所发布内容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对下一步的工作制订出具体措施。

(四)市政府新闻办要积极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综合信息及各方面的情况,统一把握对外宣传口径。

(五)各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议内容的新闻报道工作,各县(市)要组织当地电视台播放新闻发布会的录像,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新闻单位要跟踪采访、报道所发布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所公布新闻选题的进展情况。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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