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征集“城市记忆”资料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征集“城市记忆”资料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明电〔2006〕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了维护常德历史面貌,展示常德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促进“文化名城”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国庆期间举办“城市记忆”大型图片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活动由市城市办、市档案局、市房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协办。设立“城市记忆”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办公室,由市城市办、市档案局、市房管局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市档案局三楼。联系电话:7786110,联系人:于金铭。

二、征集内容

此次征集的主要内容是保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反映常德城市发展、单位变化,展示常德城市建设成就,记录常德著名人物、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在常德发展中形成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领域的新老照片、图册、奖牌、奖杯和文献资料等。

三、征集方式

1、普遍征集:采取行政措施动员征集本单位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档案资料。

2、重点征集:筛选信息,对收藏有重要资料的单位或个人重点做工作进行征集。

3、接受捐赠:对那些不是公务活动形成的,但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且收藏者愿意捐赠的,可采用捐赠办法征集。对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其本人或直系后代享受免费利用权。

4、接受寄存:对不是公务活动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但收藏者又不愿意捐赠的,可采用在市档案馆免费寄存的办法征集。不经寄存者同意,市档案馆不得对外公布。

5、征购:对非常珍贵的档案资料,拥有者既不愿意捐赠,也不愿意寄存,可作价进行征购。

6、交换:交换主要用于兄弟单位之间,一般用复制品、拷贝品、翻拍件进行交换。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6月15日前将名单与联系方式上报市征集工作办公室。

2、各单位要搞好本系统、本单位宣传发动工作。并搞好信息的收集、上报。要通过调研、发信函、张贴告示等措施及时挖掘、搜集信息,特别是那些在常德工作多年后,调任外地或移居他乡的老同志,列为工作重点对象。

3、要把好征集工作的质量关。一是把好内容鉴定关。特别是把好购买资料的质量,做到物有所值。二是把好技术关。各单位在开展征集时要树立前期控制思想,要求档案资料的形成者或收藏者对被征集品做好标识,比如来源、作者、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内容说明等。如果数量较多,要保持内容的有序排列,编制简单的目录。照片要将标识的内容用铅笔写在背面,录相带或者光盘贴好标识,实物要贴上有标识内容的标签。

4、市直各单位要在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征集到的档案资料上交至市征集工作办公室。区县(市)8月底前报送征集资料目录,市征集工作办公室将根据目录确定征集内容。在做好征集工作的基础上,市城市办、市档案局、市房管局举办一次新旧城市大型图片对比展览。年底,将根据各单位征集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