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佛府办[2007]3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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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佛府办[2007]3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目前,我市已进入秋冬季森林特别防火期。受夏季连续干旱影响,林下植被大量枯死,林内可燃物不断积累,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周密部署秋冬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各单位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预案到位,严防山火发生。
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各地要以基层农村和森林旅游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设置固定宣传牌、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公益节目、编发防火短信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火知识,把森林防火工作融入到林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营造浓厚、热烈的森林防火氛围,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秋冬季节,入山农事生产和旅游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各地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查禁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强化炼山管理,严格执行炼山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准炼山。要加强山上作业人员和老人、小孩和精神病人的监管,防止其失火烧山。要加强国庆、重阳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对森林风景区、林农交错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控,严防意外发生。重阳节期间,市政府将组织佛山军分区、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和武警佛山支队有关人员,分赴三水、南海、高明、顺德,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四、严阵以待,积极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应急准备
各地要及早完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落实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要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思想,加快区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并组织开展森林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实战能力。要做好设备的更新维护工作,购置高压水泵等消防器材,并对现有设备进行全面检修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五、严格值守制度,及时安全处置山火
各级防火办要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处置火情信息。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实施扑救。扑救山火时,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领导要靠前指挥,本着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科学组织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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