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03-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阳江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04〕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阳江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二日

阳江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针对我市年初以来部分地区传销活动又有所抬头的趋势,为贯彻落实2月23日全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行动时间

从2004年2月27日至5月27日止,为期三个月,分三个阶段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第一阶段(2月27日-5月7日)为全面整顿阶段,各地自行组织清查行动;第二阶段(5月8日-5月15日)为督查阶段,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地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5月16日—5月27日)为总结阶段,各地将专项行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总结并上报市打传办。3月5日、3月16日和4月8日为全市统一行动时间。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对传销窝点的清查,发现一个捣毁一个,重点打击“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防止大规模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反弹;

2、惩处一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指挥者,集中力量查处社会影响大、涉案地区广、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经济秩序的大案要案;

3、从重从快从严打击渗入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带有黑社会背景的组织,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及刑事犯罪行为;

4、坚决取缔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的企业,严厉打击境外传销企业入境在我省组建的网络、发展人员及开展的传销活动。

三、重点地区

根据省打传行动方案和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江城区、阳春市的春城镇、阳东县的东城镇和阳西县的织镇为我市重点地区。非重点地区也要同时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重点地区传销人员在受到清查后向非重点地区转移。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要加强巡查监控,保持高压态势。边远山区的农村乡镇也要保持高度警戒,防止城区扩散的传销人员流入。

四、职责分工

在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对本地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负总责,继续贯彻“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本辖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要求。

各级政法委负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工作,要加强对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政法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与各级打传办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对利用传销进行经营活动,以及外商投资转型企业违法、违规培训,擅自改变经营方式,超越经营范围从事传销活动,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公安部门配合行动。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公安机关负责对借用传销形式只传“人头”不传商品的经济诈骗性质的变相传销,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工商部门配合行动;要加大对从事集资诈骗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抓捕、惩办一批诈骗钱财、限制人身自由、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扰乱社会治安的变相传销的头目、骨干;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

检察院、法院各司其职,加强对传销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律指导,提前介入查办传销案件,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开展侦察、批捕、起诉和审判工作。

人民银行要对利用传销和变相传销进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认定,并组织商业银行协助公安、工商部门对传销人员往来账目和资金进行查询、暂停结算和查封等工作。

供水、供电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传销活动场所实施断水断电,待业主作出不再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书面保证后,可恢复供水供电。

民政、交通和城管等部门要积极参与清查传销组织和人员。

税务部门依照国家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对有偷、漏税行为的传销组织、个人进行税务稽查,协助公安机关对传销组织的取证。

综治委要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

监察部门要切实监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基层行政组织认真履行职能,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严重和整治不力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要认真履行好守土职责,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积极参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清查行动,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做好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本质,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认识到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大事,是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厌烦情绪,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打击力度。

(二)切实加强对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力量,要将检察院、法院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整治效果。要进一步增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行动组织工作力度,由各级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

(三)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专门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执法督查队,负责对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重点地区、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对重点地区,要实行严格的督办和目标考核制度,以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基本消灭为标准,由执法督查队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要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责监督打击传销责任的落实。江城区等重点地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专业执法队,由政法委管理,从工商、公安、检察、法院、供水、供电、民政和城监等部门抽人联合组成,同时要切实解决好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工作的经费问题,确保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

(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努力探索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把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加强日常监管,坚持不懈地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防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死灰复燃。要加大立案侦查的力度,抓捕传销头目、瓦解传销网络、冻结传销存款,对传销骨干分子该治安处罚的治安处罚,该教养的教养,该判刑的判刑,将传销骨干分子绳之以法,决不让其逍遥法外。要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打击的合力;要建立严格规范的监管机制,公安、工商、治安、居委等单位要加强对出租屋的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传销活动,严厉惩处违法出租屋主,使传销组织失去滋生的土壤;要建立遣送和堵回流的专防机制,把查获的传销人员的有关资料记录存档,对重犯的要严厉惩处,防止回流。要完善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案件督办等制度,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要参与督查机构,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传销活动严重和整治不力的地方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完善预警机制,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对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保持严密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

(五)加强对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行动的社会宣传。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行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规定,报道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件,深刻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出租屋管理,主动做好出租屋主的思想教育和受骗群众的转化引导工作。要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形成打击传销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行动的信息交流。各地打传办要加快建立可供共享的传销人员信息库,具体分析掌握全市传销人员动态。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将查获的传销人员拍照建档并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库。各地打传办要掌握辖区内传销人员活动的状况,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打传办汇报。要建立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由各级政府打传办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总结推广各地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重大疑难问题,寻求治理方法,制定行动方案。各地要建立信息专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职能部门要确定专门部门和领导负责打击传销日常工作,要设立专人负责部门间联络、信息收集、重大事项报告及各类信息反馈等工作,以加强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打击传销工作的部门、领导和信息联络员名单、电话等资料要在3月9日前上报同级打传办。

要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从2月27日起,各地打传办每月13日、28日前要将行动情况上报市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次统一行动结束后,各地打传办务必于当天下午4点以前书面向市打传办汇报行动情况;各县(市、区)专项行动的方案和总结分别于3月9日和5月17日前上报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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