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局文号:武教基[2005]45号
颁布日期:2005-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教育局关于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武教基[2005]45号

各区(大单位)教育局(处),局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和普及化水平,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均衡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人的全面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必须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中小学生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学习及社会竞争等各方面的压力,他们在学习、升学、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惑和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化解,就有可能导致心理异常现象,甚至发展为比较严重的心理疾病,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摆在重要位置。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实施途径

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

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对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帮助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留守家庭子女、下岗职工子女、问题家庭子女、特殊教育对象等弱势群体学生给予更多心理关怀,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不利影响;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发展自我的能力。

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是: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把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科学辅导与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参与有机结合起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途径是:

小学以游戏和活动为主,营造乐学、合群的良好氛围;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突出克服青春期烦恼和人格修养的教育;高中以体验和调适为主,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应多样化。要注意发挥各种方式和途径的综合教育效益。

1.全面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在学科教学、各项教育活动、班主任工作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使各育渗透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途径,创设符合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和教学环境。

2.结合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及青春期教育等相关教学内容,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或选修课程,可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经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作为活动教材,间周一次开展活动,使之规范化、经常化、去学科化。还可利用活动课、班团队活动,举办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小学生也可通过组织有关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的游戏、娱乐等活动,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和方法,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3.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各单位和学校要按照《武汉市中小学心理咨询机构建设规范(试行方案)》要求,实施心理咨询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对存在心理问题或出现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进行认真、耐心、科学的心理辅导,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要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认真做好个案资料的积累,严格遵循保密原则。

4.建立学校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以良好的行为、正确的方式去影响和教育子女。

三.实施步骤和规划

按照《纲要》提出的“积极推进、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步骤为:

1.2005年秋季开始,在全市城镇中小学、农村中学和有条件的农村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2006年秋季开始,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2006年春季开始,省、市级示范学校建立学生心理咨询室,2007年底全市城镇中学建立心理咨询室,完全小学、中学都要建立学生心理辅导室或有担任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时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时间中安排。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条件,采取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

4.到2010年,构建融人文关怀与科学方法于一体的心理素质教育活动体系,并与生命教育的探索相衔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工作网络,进而形成“三位一体,合作共进”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

四.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所有的校长和全体教师人人都要能掌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中小学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为核心力量,德育课程教师、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为主体,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学校要对每个教师都提出重视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使教师树立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和在学习生活中做学生良师益友的意识,从而整体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在校生人数达千人以上的学校要逐步配备专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足千人的学校要逐步配备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吸纳教育学专业毕业生,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教师。

2.从2006年起,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专业培训。逐步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并指导各区开展以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主任轮训,并将培训纳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系列,努力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普及化水平。

3.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稳定工作。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本校班主任的工作量待遇,同时将其个别辅导与兼课情况纳入工作量计算范畴;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学校要落实其兼职工作量待遇。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可参加心理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以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评比。兼职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应充分考虑其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实绩。

4.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一个方面,为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减轻教师的精神紧张和心理压力,使他们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与研究

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检查评估机制。从2006年起,启动武汉市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检查评估工作(评估标准另发)。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的教研工作机制。市教科院青少年心理辅导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教研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质活动课的评比活动;各区根据市级计划,结合区、校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教研计划;学校要以心理健康教育专门机构为依托,建立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备课小组,在组织校内教研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市、区教研活动。全市每年举行一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术年会活动,评选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的优秀成果和成功经验。各区根据情况,开展相应的交流研讨活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和学术研讨。在“十五”工作的基础上,总结推广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积极开展“十一五”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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