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信政〔200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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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2008〕7号
浉河区、平桥区人民政府,羊山新区、南湾湖风景区、信阳工业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
实施方案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城市供水质量,确保生活和生产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五年内逐步推行集中统一供水制度,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统一供水,在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不再审批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供关同步,分类区别,分批推进,确保单位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原则,对市区自备水井进行整顿。
二、整顿自备井的对象和范围
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南湾湖风景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所有的行政机关、部队、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未经审批许可的自备井;经过批准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期限届满的自备井,按照国务院460号令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的规定,不再审批取水许可证。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整顿自备井工作分批分期进行,分五个阶段。
(一)成立组织(2008年2月)
市政府成立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城区自备井整顿工作,协调整顿自备井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主管公用事业、水利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及浉河区政府、平桥区政府、南湾湖风景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普查登记(2008年2—3月)
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有关所属单位及浉河、平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中心城区自备井进行普查。自备井普查由浉河、平桥区水利局和市水利局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先进行自查,然后由市水利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核查。
普查工作要查清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和经过批准发放取水许可证取水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取水户的单位或个人名称、法人代表、取水时间、取水量、是否经过批准或者批准的时间和期限等。
(三)宣传发动(2008年4月)
市政府召开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工作动员大会,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宣传媒体,对整顿工作进行及时报道。采取张贴通告、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集中宣传。
(四)实施整顿(2008年5月—9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浉河、平桥区政府应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整顿自备井工作的具体实施。南湾湖风景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内的整顿自备井工作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负责。对于未经审批许可且不具备补办有关手续条件的自备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封闭的,一律采用粘土封填的方式进行封填;对于经过批准依法取得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期限届满,不符合延续许可条件,依法应予以封闭的,水质好、水量保证率高的自备井,吊出水泵,井口加钢板焊死;使用价值较小的,采用粘土封填的方式进行封填。
(五)检查验收(2008年10月)
整顿自备井工作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领导小组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整顿自备井的政策措施
各井权单位和个人要统一思想,提高对整顿自备井的认识,树立大局意识,保护好我市地下水资源。对按要求主动封闭自备取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供水企业要积极安装供水设施,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对依法应当封闭而不按要求封闭自备取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闭自备取水设施,所需费用由井权单位承担;对违章凿井,非法取水,或私自启用依法已被封闭水井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水法》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干扰、阻挠整顿自备井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整顿自备井工作的监督管理
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用水利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鼓励市民举报。凡对擅自凿井或私自启用已关闭的自备水井,以及对自备水井隐瞒不报等行为进行举报者,经核查属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电话:市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号码:12345。
附件: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信阳市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广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春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
张继敬(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张占科(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荣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翁启先(市水利局局长)
张春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李光(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绍军(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饶远东(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张君生(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祥松(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春辉(市电业局党组成员)
冯福生(市规划局副局长)
曹普强(市广电局副局长)
杨大成(市水利局党组成员)
熊保良(浉河区政府副区长)
吴本玉(平桥区政府副区长)
张代权(南湾湖风景区副主任)
李辉(羊山新区副主任)
卢世伟(信阳工业城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翁启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大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整顿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自备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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