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北政办〔2007〕71号
颁布日期:2007-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北部湾(广西)经济区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政办〔2007〕71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开放开发,以项目为中心,重点抓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项目,推动经济区更快更好地发展,自治区北部湾管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围绕经济区建设亿吨组合大港、布局重大产业、建设重点园区等重点领域,联合编制了北部湾(广西)经济区重点推进前期工作项目(第一批)共45项并正式下达各市。该批项目涉及铁路、高速公路、港口、航道、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以及重点园区、物流规划等,其中涉及我市的有20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涉及我市的项目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具体工作计划详见附表),请各有关单位按如下要求组织实施:

一、重视前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项目前期工作,是我市积极参与经济区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也是项目能否最终落户我市并顺利建设的基础和前提。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领导,把项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遵循前期工作的基本原则,把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尽快完成,创造条件争取2007年度内实现部分项目开工。

二、积极筹措资金,解决经费不足问题

前期工作经费是影响前期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对已落实项目业主的项目由业主负责筹集前期经费,开展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等工作,各有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同时要发挥我市的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的技术援助贷款,解决前期工作经费不足问题。各相关部门也要想方设法从自有资金、专项资金和其它资金中筹措前期经费。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明确责任。附表中最后一列为我市责任单位,有两个以上单位的,第一个为牵头单位,也是主要责任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领导挂帅,专人负责,并尽快排出相应工作计划,全力推进责任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将各项目工作计划、责任领导及联系人名单一起,在4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北部湾办)。二是加强协调。市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土地、环保、财政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前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部门、业主、设计、咨询等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制订工作通报制度,形成“条块结合,上下互动”的工作合力,全力加快推进项目的前期工作。三是规范程序。市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林业、金融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规划布局、环境保护、金融服务等方面及时办理或在申报办理有关手续时,严格按照流程,提供优质服务,主动指导项目业主完成各种报批手续,同时尽可能地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前期工作质量,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各项目业主也应按照程序要求,及早做好各种报批手续的准备,按程序要求扎实抓好前期工作。四是加强项目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及时掌握各项目前期工作的动态、解决前期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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