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8〕76号
颁布日期:2008-06-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黔东南州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8〕7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黔东南州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州打击传销领导小组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我州正常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省打传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禁止传销条例》、《贵州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从构建和谐黔东南的高度出发,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和“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以“端窝点、破网络、抓头目、查大案”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全力维护我州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与目标

工作重点:以凯里市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大友庄新村、老街新村、拱桥巷、军民路、电厂新村、永华厂宿舍区、凯运大道、金井、老街、清平南北路、城西片区等地出租屋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打击行动,使重点地区的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其他地区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消除;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

三、工作步骤

这次集中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从2008年7月1日至7月31日,分3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7月1日至10日)。

工商、公安部门负责摸底排查,以基层工商所、派出所为单位,采取日常巡查和流动人口清查等方式,在管辖区域内开展详细调查了解,摸清传销组织、传销人员基本情况和活动规律,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予以积极配合。

(二)实施阶段(2008年7月11至20日)。

1.根据调查结果和所掌握的情况,由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调集工商、公安、武装部、消防队、治安联防队,银监、民政、街道、社区等力量,集中开展打击行动。要充分运用各种调查手段,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2.银监、工商、公安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商定落实对传销人员的银行卡、存折的控制和冻结。

3.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严肃查处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行为,特别对有工作单位的房屋主,所在单位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犯的要依纪进行处分。

4.宣传、工商、公安、通讯、新闻媒体等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披露、曝光典型案件。

5.公安、工商部门要依法严惩传销组织头目和骨干分子,司法机关必要时可提前介入,民政、武装部等相关部门要配合工商、公安部门搞好对传销人员的教育和遣返工作。

6.强化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特别要加强对人员聚居的地方、公共场所和宾馆、饭店、招待所等单位的监管。

(三)总结阶段(2008年7月21日至31日)。

集中专项打击行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向政府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汇报。同时,要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打击传销是社会安定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这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对打击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商、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合开展打击行动。

(四)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行政。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时,要严格按照《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

(五)落实专项经费,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要将打击传销纳入各级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要从财政中拨出专款用于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州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县市(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督促与指导,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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