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3年国家决算的决议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94-07-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1993年国家决算的决议

(1994年7月5日通过)

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1993年国家决算”的决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1993年国家决算的报告》,经过审议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93年国家决算,批准财政部部长刘仲藜所作的《关于1993年国家决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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