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颁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4-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章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0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监委制定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入侵探测器产品》(CNCA-10C-047:2004)、《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防盗报警控制器》(CNCA-10C-052:2004)、《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CNCA-10C-053:2004)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防盗保险柜(箱)产品》(CNCA-10C-054:2004)(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原《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入侵探测器产品》(CNCA-10C-047:200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作废。

附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http://www.cnca.gov.cn/extra/col5/2004%C4%EA%B5%DA20%BA%C5%B8%BD%BC%FE.doc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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