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金库”治理举报工作的公告

颁布单位:财政部文号:
颁布日期:2009-06-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小金库”治理举报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要求,为落实“小金库”举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举报电话、举报网址和举报通信地址等事宜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

010-68413688

举报网址:

http://www.mof.gov.cn

举报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45号鑫正大厦,邮政编码100089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受理对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问题的举报。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5%奖励,奖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特此公告。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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