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工信厅科[2012]252号

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通信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2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标准化工作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准起草单位要注意做好标准制定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产业化推进、应用推广的统筹协调。

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技术组织、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等要做好标准意见征求和技术审查等工作,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部机关相关司局应做好所辖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管理工作,确保标准质量。

四、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行调整,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2012第四季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doc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12/n15103003.files/n15102976.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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