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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发改东北〔2012〕641号 |
|---|---|
| 颁布日期:2012-03-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改东北〔2012〕641号
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2〕17号,已印发各地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关等),现予印发。请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发展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http://www.gov.cn/zwgk/2012-03/22/content_2097465.htm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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