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启动第二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文号:林办发〔2011〕112号
颁布日期:2011-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关于启动第二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工作的通知

林办发〔201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2011年3月,《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发字〔2011〕24号)下发后,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对照《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区、市)主要指标》,积极进行了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区、市)(以下简称示范省)的申报工作。在认真审核和现场考察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我局确定了第二批示范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省及实施单位

按照办发字〔2011〕24号文件要求,经各地申报、我局初审、现场复审和综合评定等环节,按照点面结合、各具特色、分期分批、可上可下等原则,我局确定第二批示范省为:

北京市:实施单位为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山西省:实施单位为山西省林业厅。

内蒙古:实施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江西省:实施单位为江西省林业厅。

山东省:实施单位为山东省林业局。

河南省:实施单位为河南省林业厅。

广东省:实施单位为广东省林业局。

陕西省:实施单位为陕西省林业厅。

沈阳市:实施单位为沈阳市林业局。

二、示范省重点建设内容

根据现有信息化工作基础和特点,每个示范省确定了示范主题。各示范省要在全面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示范主题进行重点攻关,尽快推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示范成果,以推动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示范主题:网格化管理及统一数据库建设。

山西省林业厅示范主题:森林远程视频监控和集体林权信息采集管理系统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示范主题:信息化技术在林业主体业务管理中的应用。

江西省林业厅示范主题:林权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山东省林业局示范主题:市县林政资源管理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动态跟踪系统建设。

河南省林业厅示范主题:基于空间数据分析技术的营造林管理系统和林业综合执法管理平台建设。

广东省林业局示范主题:核心业务系统建设。

陕西省林业厅示范主题:省市县三级林业电子政务建设。

沈阳市林业局示范主题:终端入户辐射带动信息服务。

三、示范省建设要求

各示范省要采取有效措施,创经验、出成果,努力保持荣誉,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全面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一)尽快编制实施方案。各示范省要提出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工作思路,认真组织编制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突出示范主题,明确示范范围、示范内容和保障措施。6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我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示范省要成立由实施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省区市的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工作,为示范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各示范省要在资金、政策、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林业信息化的扶持力度,确保示范省建设顺利进行。

(四)及时总结示范经验。各示范省要及时将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整理,每年一次报送我局,以推向全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各地要以示范省为榜样,强化危机意识,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向示范省学习,学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工作,推动本地林业信息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高尚仁

联系电话:010—84238966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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