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影视应用现状调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影视应用现状调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开展“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影视应用现状调查”的通知
办博函〔2015〕3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全面了解全国博物馆展览陈列中影视应用现状、未来需求和发展趋势,进一步规范博物馆展览陈列中影视制作工作,促进博物馆数字内容传播体系建设与应用,提升博物馆展览陈列中影视内容的传播效力,国家文物局委托文物出版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博物馆展览陈列影视应用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博物馆。
二、调查内容:
(一)博物馆影视内容的应用传播状况的调查。(应用状况调查)
(二)影视制作内容的数据素材存储管理的调查。(数据素材管理调查)
(三)影视制作技术系统及制作能力的调查。(技术系统调查)
(四)影视内容制作模式和经费解决方式的调查。(资金来源模式的调查)
(五)博物馆影视制作项目的实践经验和未来需求的调查。(经验与需求的调查)
三、调查方法:
(一)问卷调查。(详见附件)
(二)分片抽样召集相关单位进行座谈。
四、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登记注册的博物馆参加本次调查,并于2015年4月底前将相关调查材料邮寄至文物出版社,电子版请一并发送。
(二)调查材料包括:1、调查问卷;2、三年内影视制作项目的立项报告;3、验收报告;4、制作协议⑤简单的项目应用总结(应用展览的介绍、应用状况效果)。
全国博物馆展览陈列影视应用现状调查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427室
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文物出版社发行中心李轩
联系电话:010-84007169,1870142073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博物馆展览陈列影视应用现状调查问卷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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