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迭尔宾馆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马迭尔宾馆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484号

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马迭尔宾馆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黑文管字〔2014〕1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马迭尔宾馆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深化文物建筑的保护现状及其环境问题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和整治措施。

(二)在对现有保护区划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合理划定保护区划,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整体环境风貌。

(三)注意该规划与哈尔滨城市总体规划及历史街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四)加强展示利用和管理规划。针对马迭尔宾馆在用特点,将文物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日常使用的关系,并充分考虑文物保护单位的科学展示。

(五)进一步核减调整规划编制经费。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马迭尔宾馆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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