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修改、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关于公布、修改、废止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Ⅱ)(详见附件1),修改并废止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详见附件2和3)。

上述决定自2014年6月25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公布商品归类决定(Ⅱ).doc

2.修改的商品归类决定.doc

3.废止的商品归类决定.doc

海关总署

2014年6月25日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