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基础上建立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的函

颁布单位:教育部文号:教发函[2015]80号
颁布日期:2015-04-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基础上建立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的函

教发函[2015]80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组建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的函》(公政治〔2014〕407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四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基础上建立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标识码为4144014533;同时请你部撤销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专科教育为主。

二、该校由你部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部统筹安排解决。

三、该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人。

四、你部边防管理局承诺投资7.6亿元,用于学校迁建和建设各类教学保障用房,须落实到位。

望你部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全面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边防方面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维护和捍卫国家主权安全以及边境地区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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