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通告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通〔2012〕9号
颁布日期:2012-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9号)

卫通〔2012〕9号

现发布《带绦虫病的诊断》等3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一、WS379-2012带绦虫病的诊断;

二、WS380-2012并殖吸虫病的诊断;

三、WS381-2012囊尾蚴病的诊断。

以上3项标准于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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