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安徽省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2〕1513号
颁布日期:2012-08-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安徽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513号

安徽省文化厅:

皖文秘〔2012〕1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合肥风羽文化经纪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2年11月17日到安徽省合肥市演出。

此复。

2012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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