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有功集体、有功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新闻出版总署文号:
颁布日期:2010-1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表彰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有功集体、有功个人的决定

按照中央部署,从2009年12月开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电信运营企业,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网站管理、行业整治、案件查办、技术防范、制度建设、法律保障、新闻宣传、社会监督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遏制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信息蔓延的势头,为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文化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鼓舞斗志,进一步推动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深入开展,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等131个单位和李尧等202名同志予以表彰,分别授予“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功集体”和“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功个人”荣誉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是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中众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忘我拼搏的奉献精神,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希望受到表彰的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不断进取,再创佳绩。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号召奋战在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中的全体同志,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受到表彰的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为榜样,心系全局、情系人民,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效的工作,推动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再作新贡献。

附件:

1.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功集体名单

http://www.gapp.gov.cn/cms/cms/upload/info/201011/706754/129047484516852590.doc

2.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有功个人名单

http://www.gapp.gov.cn/cms/cms/upload/info/201011/706754/129047485487470909.doc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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