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强制性认证标准换版有关要求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文号:
颁布日期:2009-07-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强制性认证标准换版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9年31号公告的要求,GB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已发布,并于2009年9月1日起实施。我中心现将信息技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GB9254-2008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各有关企业遵照执行:

一、2009年8月31日以前的申请,申请人可按照GB9254-2008(新版标准)或者GB9254-1998(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09年9月1日起,我中心开始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对于带有电信端口的设备/产品,应按照新版标准要求进行电信端口的检测,无电信端口的设备/产品不需进行检测,直接换发新版标准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应予以暂停该旧版标准证书;2010年11月30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我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09年9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特殊说明:按照新版标准要求,涉及1GHz以上辐射骚扰的相关内容6.2条、9.6.2.c)1)条、10.6条从标准实施日期的18个月后,即2011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1年3月1日前,申请人有要求的,也可进行上述条款的检测。图C.6“选择试验方法的流程图”中从“电源线端口”开始向下路径的内容“使用9.3规定的方法→采用表1或表2的限值”延期实施,具体时间等认监委通知。

附件:GB9254-2008版声明.doc

联系人:产品认证一部封谦

电话:010-83886303

传真:010-83886663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