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颁布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5年2月13日免去:

张光明的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作室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2月13日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