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召开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26日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2月上旬在金华召开,会期暂定4天,并授权主任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会议具体召开日期。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金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金华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金华市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批准金华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金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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