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人大代表徐冬斌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人大代表徐冬斌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4年12月23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对徐冬斌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许可的请示》(安公治〔2014〕1230号)。经主任会议研究,许可市公安局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确认许可市公安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徐冬斌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根据《代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鉴于徐冬斌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暂时停止其执行市人大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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