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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邹海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邹海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4年8月25日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邹海明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经过审议,决定许可对邹海明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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