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2号)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2号)

《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由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5月20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2月23日

延伸阅读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