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文号:
颁布日期:2014-0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中共蚌埠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4年1月26日)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市委决定,从2014年1月开始,在全市党员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

我市作为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搞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起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市委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先后开展弘扬先进思想文化、推动蚌埠加快发展,领导干部“三进三访”、“三结三联三服务”、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等活动,着力构建促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看,我市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是好的,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不符合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问题。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学风不正、学用脱节;文山会海、空话套话;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切实际、不求实效等。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不顾大局、不敢担当;不善协调、不敢创新;在其位不谋其政,推诿扯皮,没有责任心;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精神懈怠、作风漂浮、满足现状等。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表现在:不思进取、贪图安逸、消极懈怠、斤斤计较等。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表现在:不守规矩、不严律己、讲究排场、违规消费、浪费资源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必须通过深入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蚌埠正处在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既面临诸多难得的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必须依靠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不懈努力、艰苦奋斗。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关系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来,切实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把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强保证。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全过程。“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二)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把为民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求真务实作为第一导向,把清正廉洁作为第一操守。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创造历史、人民是真正英雄,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开展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声共气、血脉相连。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之风。通过开展活动,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做到关键时刻敢于负责,重大问题勇于担当,复杂局面善于驾驭,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努力创造无愧于历史、时代和人民的业绩。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通过开展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克己慎行,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坚决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坚决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不思进取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上。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2.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有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3.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蚌埠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解决“四风”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与解决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弘扬先进思想文化、推动蚌埠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同陈规陋习、顽瘴痼疾作斗争,以党的优良作风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4.坚持开门搞好活动。活动开始就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要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切忌“自说自话、自拉自唱”、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

5.坚持分类指导。在活动对象上,要根据机关,乡镇、街道,村和社区,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的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在解决问题上,要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在环节方法上,规定动作要扎实到位,自选动作要突出特色。

6.坚持领导带头。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坚持先学先行、先查先改、先改先做,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示范。

三、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4年9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为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要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同时,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教育和实践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三个环节有效衔接、不搞转段、互相贯通,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抓住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确保活动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般不少于3个月,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交流讨论、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全省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及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从根本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继续以“三进三访”、“三结三联三服务”、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和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等为载体,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基层、贴近群众,采取上门走访、个别谈心、民意调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听真话、听实话,充分征求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特别是利用农村流动党员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返乡机会,组织开展“学‘讲话’、听意见、正风气”活动,上门虚心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查找的突出问题,市、县(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上级党组织派出的督导组要全程参与下级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准备阶段,督导组要向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督导组要会同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

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和住房、滥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同时,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和改进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要着重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集中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加大后进村整顿力度;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要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深入基层,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倾听民意、集中民智,克服情况不明、个人独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注重直面困难,克服避重就轻、回避矛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注重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克服盲目指挥、强迫命令,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对那些与群众有感情、为群众办实事、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提拔使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构建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注意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省出台的制度和办法,特别是有关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方面的制度,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测评,认真开展“回头看”并进行工作总结,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四、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党(工)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周春雨同志任组长,白金明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王诚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倪建胜、王勇勇、周勇、杨森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政协秘书长,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勇同志兼任。

(二)发挥表率作用。市委常委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市的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照镜子、提升境界,带头正衣冠、树好形象,带头洗洗澡、净化灵魂,带头治治病、解决问题。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所负责地区部门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巡回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工)委、党组结合实际组建督导组,对下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取得让群众看得见、真满意的效果。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委精神和决策部署,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走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进展和成效。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客、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媒体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领域各系统各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检验活动成效。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工)委、党组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送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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