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
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滁州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
为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推动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2011—2015)》(皖政办〔2011〕59号)和《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滁政〔2011〕33号)精神,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开展公务员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我市追赶跨越、奋力“双超”、转型升级、富民强市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紧贴实际,按需设训。坚持以培训需求为导向,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公务员个人成长需求,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注重实效,确保质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公务员培训的实效性。强化培训质量评估,节约办学,提高培训效益,实现培训规模、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
统筹兼顾,全员受训。依法保障公务员接受培训的权利,促进不同地域、不同部门公务员培训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公务员培训的全覆盖。
创新方式,科学施训。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坚持封闭式培训与开放式培训相结合;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情景模拟、现场教学、案例教学、对策研究和实地考察等多种培训教育方式。
二、工作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使得全市公务员参训率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全员参加初任培训,新提拔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基本实现全员参加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持续加强,在职培训广泛开展,重点培训工程取得明显成效,乡镇、街道和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公务员培训管理者培训一遍。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管有力、各机关紧密配合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培训、考核、使用有机结合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依法培训、以人为本、科学高效、分层次、多渠道、大规模的公务员培训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对新录用公务员开展以提高适应机关工作能力为核心的初任培训。坚持“逢进必训”,新录用的公务员要在试用期内参加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初任培训重点抓好新录用公务员政治理论、依法行政、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培养新录用公务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尽快适应机关工作要求。
(二)对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开展以提高其领导能力为核心的任职培训。把任职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点,不断提高参培率。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突出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的提高,把强化管理素质、提高决策或参与决策、执行决策的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培训,使其尽快胜任新任职位的领导工作。任职培训按公务员所任职务分层次进行,市里每年组织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1-2期,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根据不同业务部门和岗位职责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门业务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着重提高公务员业务工作能力。从改善知识结构、加强知识储备入手,对部门、系统的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相关行业管理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努力使公务员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专门业务培训由各部门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协调下负责组织开展。
(四)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内容,对全体公务员进行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主的在职培训。在职培训着重促使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眼界、提高素质,紧跟时代发展潮流。根据《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干部在线学习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0〕18号)、《安徽省干部在线学习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我市在职培训主要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络平台进行。
(五)实施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专项培训工程。“十二五”期间,围绕我市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以提高公务员适应发展形势、破解发展难题、处理复杂问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专项培训工程。除积极选调公务员参加省级培训项目外,根据需要,每年举办1-2期以服务示范区建设为主题的专题培训班。5年培训公务员500人次,其中市级培训300人。专项培训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六)实施基层公务员素质能力建设培训工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分级分类开展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全市乡镇、街道、县级以下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突出抓好基层公务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和道德品行教育,提高基层公务员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社会管理和维护稳定等本领。培训实行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抓好重点对象培训,部门(单位)抓好全员培训。每年市及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举办1期以上基层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行示范带动,各部门(单位)结合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网络在线学习开展全员培训。5年内将县以下基层公务员培训一遍。专项培训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予以保障。
(七)切实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不断强化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和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长效机制,使全体公务员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继续加强公务员法培训,提高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增强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5年内,行政机关公务员都要通过依法行政知识测试。
(八)大力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以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全体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专题培训。将职业道德培训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1〕33号)的相关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务员的道德素养和精神境界,始终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九)积极开展公务员在职学历、学位教育。鼓励各单位建立公务员MPA专项奖学金制度,广开渠道,拓展平台,积极鼓励、引导和组织骨干公务员参加以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为重点的在职学习,为我市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为加快政府管理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进程服务。
(十)加强对培训管理者的培训。根据公务员培训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建设,保证培训管理者优先培训和应训必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采取专题讲座、观摩研讨、调研考察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有关政策法规、基础理论、现代培训方法的业务培训,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使其不断更新培训理念,掌握培训新方法,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作风过硬的培训管理者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领导
培训教育是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关键,是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要树立公务员培训是生产性投资的理念,把公务员培训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性、系统性、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公务员培训纳入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计划,提出措施,落实责任,市、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做好整体规划、建章立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抓好重大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
(二)完善培训激励约束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公务员培训学分档案,细化管理环节,严格学分考核,将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公务员不参加培训和学习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未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试用期内不参加初任、任职培训的公务员,要延长试用期并补学,补学合格后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并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培训质量评估标准体系和培训监督机制,探索培训效益分析方法,奖优罚劣,确保培训管理规范、有效。确保公务员个人参加培训的权利和各类培训的参训率,使我市公务员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做好公务员培训资源的优化整合
加强公务员培训基地建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是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基地,要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教学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担负起培训公务员的重要任务。对承担公务员培训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资格认证,探索建立重要培训项目实施主体招投标制。整合培训教育资源,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公务员培训实施网络。
加强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公务员培训基地应建立一支业务精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选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全市公务员培训师资库,为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提供优质教师资源。
加强培训网络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公务员在线学习,大力推进公务员培训管理信息化。
(四)加强培训经费管理
加大对公务员培训的投入力度,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公务员培训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公务员培训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加强培训监督管理
健全举办培训班管理制度,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活动,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旅游,尤其是出国(境)旅游。凡是举办跨地区、跨部门的培训班或举办时间7天以上的本部门、本系统公务员培训班,举办单位都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培训管理分工,于培训活动实施前将培训文件和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维护公务员培训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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