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滁政办〔201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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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
滁政办〔2010〕12号
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行动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大滁城”建设的要求,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目标,积极推进滁城农贸市场软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滁城农贸市场的消费环境和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对滁城农贸市场开展治乱提标升级改造,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现状,建成配套齐全、功能完备、清洁卫生、规范有序、便民服务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善市民的购物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三、推进原则
一是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引导为辅的原则。采取以市场主办者投资建设为主,市、区两级财政“以奖代补”给予支持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问题。
二是坚持市级统筹协调、各区属地管理原则。琅琊区、南谯区人民政府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改造计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坚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随着“大滁城”建设的不断深入,农贸市场作为城市配套设施之一,要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加强衔接,统一规划,统筹推进。
四、实施步骤
2010年:重点治乱提标升级改造农贸市场12个,其中治乱提标4个,分别为丰乐菜场、食品大厦、银花购物中心、五孔桥菜场;升级改造5个,分别为扬子农贸市场、三里亭菜场、北湖蔬菜综合开发交易市场、金煌市场、十三里店菜场;新建3个,分别为龙蟠小区第一农贸市场、龙蟠小区第二农贸市场、湖心路农贸市场。
2011年:重点升级改造农贸市场9个,其中升级改造8个,分别为交通路菜场、乌衣镇农贸市场、银花购物中心、蓝天大市场、陈桥市场、小东门市场、凤凰大市场、文德桥市场;新建1个,同乐苑小区农贸市场。
2012年:重点升级改造农贸市场5个,分别为扬子大市场、清流河市场、琅琊菜场、西桥市场、明光西路菜场。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市政府建立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分管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经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农联办),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琅琊区政府、南谯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本地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商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牵头协调升级改造工作,组织督查验收,审批相关实施方案。
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支付资金使用的指导和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开业核准,对商品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消费投(申)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农贸市场内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对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发食品经营户许可证和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和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内的计量和标准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新建、改建、扩建市场环评文件的审批。
物价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类经营主体执行物价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农贸市场的安全防范和治安工作。
规划部门负责对升级改造和新建的农贸市场进行选址和规划。
建设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建设的监督管理。
农委负责对农贸市场的上市农产品安全检测,对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经营地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三)设立财政资金,引导农贸市场建设
从2010-2012年,市、区政府安排一定财政资金,通过奖励、补贴等形式支持农贸市场的治乱提标升级改造工作,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操作程序
1.治乱提标项目工作流程和程序:
列入治乱提标范围的4家农贸市场研究提出治乱提标方案,经所在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10年3月底前上报市农联办;4月上旬市农联办商相关成员单位审批后,农贸市场主体实施农贸市场治乱提标方案;9月底前完成治乱提标工作;10月底前向市农联办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11月底市农联办按照《关于印发<滁城2010年农贸市场治乱标准>的通知》(滁商字〔2010〕37号)的标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治乱提标农贸市场组织验收。
2.升级改造项目工作流程和程序:
当年列入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原则上于每年3月上旬向市农联办上报经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升级改造或新建方案,11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或新建工作,12月上旬向市农联办提出书面的验收申请,12月底前市农联办按照《关于印发<滁城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标准>的通知》(滁商字〔2010〕38号)的标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升级改造或新建农贸市场组织验收。
(五)加强督查,严格把关
各区政府及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加强对升级改造工作的监管和督查,防止出现二次改造、返工等浪费现象,确保升级改造工程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
附件:滁城农贸市场治乱提标升级改造计划表
附件:
滁城农贸市场治乱提标升级改造计划表
时间
类型
序号
名称
地址
牵头责任单位
2010年
治乱
提标
1
丰乐菜场
南谯北路
市商务局
2
食品大厦
丰乐路
琅琊区政府
3
银花购物中心
湖心路
琅琊区政府
4
清流河市场
五孔桥
市商务局
改造
1
扬子农贸市场
扬子办事处五里居民组
琅琊区政府
2
三里亭菜场
三里亭路
琅琊区政府
3
北湖蔬菜综合开发交易市场
南谯北路
南谯区政府
4
金煌市场
紫薇北路
琅琊区政府
5
十三里店菜场
凤阳路
市开发区管委会
新建
1
龙蟠小区
第一农贸市场
琅琊区清流办事处
琅琊区政府
2
龙蟠小区
第二农贸市场
琅琊区清流办事处
琅琊区政府
3
湖心路农贸市场
湖心路288号
琅琊区政府
2011年
改造
1
交通路菜场
交通路
琅琊区政府
2
乌衣镇农贸市场
乌衣镇
市商务局
3
银花购物中心
湖心路
琅琊区政府
4
蓝天大市场
蓝天西区
市开发区管委会
5
陈桥市场
花山路
市开发区管委会
6
小东门市场
工人路74号
琅琊区政府
7
凤凰大市场
凤凰西路
市农委
8
文德桥市场
文德桥
市商务局
新建
1
同乐苑小区农贸市场
同乐苑小区(原新生小区)
琅琊区政府
2012年
改造
1
扬子大市场
清流路
琅琊区政府
2
清流河市场
东关五孔桥西
市商务局
3
琅琊菜场
丰乐路
琅琊区政府
4
西桥市场
西涧大桥南侧
琅琊区政府
5
明光西路菜场
明光西路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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