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阜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阜政办秘〔2014〕89号关于印发阜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阜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9日
阜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客观考核各地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
根据《安徽省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4〕54号)要求开展考核。重点考核《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食药监〔2014〕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2014〕1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阜政秘〔2014〕86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阜政办〔2014〕17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保障体系。组织领导、责任体系建设、监管体制改革及机构建设、经费保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依法行政。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用农产品监管、食品生产监管、食品流通监管、食品消费监管、保健食品监管。
(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药化生产监管、药化流通监管、医疗器械监管、药品包装材料监管。
(五)监管能力建设。队伍建设、食品药品抽检和风险管理、食品药品稽查、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宣传和信息管理、12331投诉举报。
四、考核安排
(一)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成立考核评价工作组,按照考核方案对各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具体时间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分值为2分,分解为100分,另设加分项、减分项,对照考核细则(见附件)逐项打分。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并在各地实地抽查2个乡镇(街道),将抽查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三)各地应及时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自查自评,并于2014年12月26日前,将本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书面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附件:阜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细则
附件
阜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方法
评分标准
得分
组织保障
体系
(21分)
组织领导
(3分)
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1
查阅资料
政府年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缺1次会议资料扣0.5分。
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对食品药品安全有明确工作要求
1
查阅资料
查看年度政府工作报告,未提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扣1分。
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1
查阅资料
无相关文件不得分。政府未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扣0.5分。
责任体系
建设
(4分)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并加强督导检查
3
查阅资料
查看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文件,未列入考核内容扣2分,指标分值低于2分(满分以100分计算),扣1分;对下级政府和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督查,查看督查通知、督查记录、督查总结等文件资料,督查资料缺一项的扣0.5分,督查资料缺两项及以上的扣1分。
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1
查阅资料
查看相关考核文件,未列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的,扣1分。
监管体制改革及机构建设
(4分)
机构整合、职能整合、人财物划转、班子配备、职责落实情况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县市区政府未印发“三定”方案的,扣2分;所辖区域机构整合、职能整合、人财物划转、班子配备、职责落实有一项未到位的,扣1分;县及基层所未挂牌的,扣1分。
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职能履行情况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2个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对照“三定”方案查看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配备情况,有1个未配备到位的,扣1分;随机抽查今年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各一项,查看相关监管、检查资料,有一项工作未开展的扣0.5分。
组织保障体系
(21分)
经费保障
(4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情况
1
查阅资料
查看经费拨付凭证、财政预算等资料,监管经费未列入经常性支出项目的,扣1分。
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5
查阅资料
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较上年相比增长率低于同期本级政府财政收入年度增长率的,扣1.5分。
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1.5
查阅资料
辖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的或未做到专款专用的(查看辅助账),扣1.5分。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3分)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立情况
1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按照皖办发〔2013〕24号文件要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均承担食安委具体工作,有一个未加挂食安办牌子的,扣1分;没有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的,扣1分。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1
查阅资料
辖区未明确食安委成员单位的,扣0.5分;未建立综合协调相关制度的,扣0.5分。
向市食安办报送材料及信息情况
1
查阅电子邮件
按照市食品安全办印发文件要求报送材料及信息,有1次未按要求报送的,迟报的扣0.2分,未报的扣0.5分(考虑今年机构改革的特殊情况,考核以2014年7月份之后向市食安办报送材料及信息情况为主)。
依法行政工作
(3分)
行政审批工作
2
查阅资料
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随机抽查食品、保健食品、餐饮行政审批卷宗各2卷,发现一起行政许可不规范的扣0.5分。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卷各1个,行政处罚有1起不规范的扣0.5分;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改变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扣0.5分;对行政复议案件不按规定时限上报材料或上报材料不完整的,扣0.5分
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
(23分)
食用农产品监管
(3分)
生产档案建立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企业(单位)2家,检查生产档案建立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有1家未建立生产档案的,扣1分;有1家未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的,扣1分
食用农产品监测情况
1
查阅资料
未对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开展监督性抽检并公布监测结果的,扣0.5分;未对监测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的,扣0.5分。
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
(23分)
食品生产监管
(6分)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2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2家食品生产企业,有1家企业没有监管档案及当年监督检查记录的,没有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的,扣0.5分;有1家企业监管部门未督促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扣0.5分;如抽查的企业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时未发现问题,现场检查时却发现问题,有1家存在该种情况的,扣0.5分;对每家食品获证企业监督抽检和监督检查要求每年最少一次,没做到扣0.5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2个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含1个豆制品小作坊),发现1个小作坊未纳入监管范围、无年度监督检查记录的,扣0.5分;无辖区豆制品小作坊建档、实名登记等资料的,扣0.5分;未在网上公布豆制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的,扣0.5分;对每家小作坊监督抽检和检查要求每年最少一次,没做到扣0.5分。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活动
2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2家食品生产企业,询问企业员工4人,有1人不知晓告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宣传单的,扣1分;有1家企业未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有奖举报提示宣传牌的,扣1分。
食品流通监管
(6分)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2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2家食品流通企业(单位),有1家企业(单位)没有监管档案及当年监督检查记录的,扣1分;有1家企业监管部门未督促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扣1分;如抽查的企业(单位)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时未发现问题,现场检查时却发现问题,有1家存在该种情况的,扣1分;查阅今年以来各类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及专项整治成效,资料不全的扣0.5分;根据《2014年阜阳市流通环节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计划》和《2014年阜阳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计划》中的要求,查阅快速检测和质量监测的资料(抽检任务组数完成情况、下达抽检计划、抽样记录、检测结果汇总记录、不合格后处理处罚决定书),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缺一项扣0.2分。
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
(23分)
食品流通监管
(6分)
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查阅加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监管记录等资料,资料不全的,扣0.5分。抽查1家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场开办者未落实审查、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等责任的,扣1分;随机抽查市场内1家食品经营户,未亮照或悬挂公示牌经营的,扣0.5分;随机抽查市场内1家猪肉经营户,未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制品质合格证明的,扣0.5分。
试行专柜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
1
查阅资料
查阅试行专柜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的流通企业(单位)名单,未达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试行专柜销售转基因食品的通知》要求的,扣0.5分;随机抽查1家试行专柜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的超市,未试行专柜销售的,扣0.5分。
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管
1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单位,1家未实行专柜销售、未按规定索取票证和全批次检验报告、未进行进货查验记录的,扣0.5分。
食品消费监管
(6分)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2
实地查看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2家餐饮服务单位,有1家单位没有监管档案及当年监督检查记录的,扣0.5分;有1家单位未进行量化分级管理或未将公示牌挂在单位显著位置的,扣0.5分;有1家单位监管部门未督促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的,扣0.5分;如抽查的餐饮服务单位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时未发现问题,现场检查时却发现问题,有1家存在该种情况的,扣0.5分;日常监管数据报表、量化分级报表、食物中毒报表、各类专项整治报表及总结,按照平时报送情况进行评分,一次未按时报送的,扣0.5分。
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查阅工作方案、监管记录等资料,资料不全的,扣0.5分;未按时报送整顿规范工作统计表及总结的,扣0.5分;本年度创建小餐饮整顿规范示范店未达到100家的,扣0.5分;随机抽查2个小餐饮整顿规范示范店,有1个不符合整顿规范示范店要求,扣0.5分。
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
查阅资料
对春夏季、夏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均进行部署,有一项工作无相关文件及监管记录的,扣0.5分。
开展食品餐饮企业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活动
1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无《告餐饮企业员工书》相关宣传培训资料的,扣0.5分;随机抽查2家餐饮企业,有1家未在企业醒目位置张贴《告餐饮企业员工书》的,扣0.5分。
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
(23分)
保健食品监管
(2分)
保健食品“打四非”活动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未见巩固保健食品“打四非”活动的相关文件、监管记录等资料的,扣0.5分;未见落实国家及省今年部署的保健食品重点专项整治及相关检查资料的,扣0.5分。随机抽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1家(如无生产企业则抽取经营企业代替),有1家没有监管档案及当年监督检查记录的,扣0.5分;在1家发现保健食品“四非”等违法行为的,扣1分。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1分)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3分)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1
查阅资料
未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或总结等资料的,扣0.5分。查阅农药管理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的监管记录、监测记录等资料,有1项专项整治未见监管记录或监测记录,扣0.5分;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滥用兽用抗菌药、私屠滥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案件有1起未查处到位的,扣0.5分。
整治成效
2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户)各1家,对照专项整治要求检查整治工作效果,在1家企业(户)检查发现问题的,扣1分。
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
(4分)
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1
查阅资料
未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和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扣0.5分;查看会议通知、信息、照片等资料,未召开专题会议或新闻发布会动员部署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扣0.5分。
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
查阅资料
查阅相关监管记录等资料,未体现整治工作要求的,扣0.5分;查办案件数为零的,扣0.5分。
整治成效
2
实地查看
随机从校园周边食品店、农村集贸市场内固定门店、农村食杂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中抽查3个,对照整治工作要求,在1家单位发现问题的,扣1分。
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
(2分)
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
查阅资料
部署开展加强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监管、走私肉排查、快餐企业购进肉制品原料监督检查等工作,查阅相关文件通知、监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项整治工作资料不全的,扣0.5分;有一项整治工作未落实的,扣1分。
整治效果
1
实地查看
随机从生猪养殖户、肉类批发市场或肉类经营户、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查2个,对照各整治工作要求检查整治工作成效,在1家单位检查发现问题的,扣0.5分。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1分)
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分)
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0.5
查阅资料
查看监管记录等资料,无专项整治方案或未按时报送工作总结的,扣0.5分;未见排查记录或豆芽菜监管底数不清,扣0.5分。
整治效果
1.5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豆芽菜生产加工作坊和经营户各1家,有1家无监督检查记录扣1分;有1家单位监管部门未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的,扣0.5分;有1家现场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扣1分。
药品安全
监管工作
(21分)
药化生产监管
(6分)
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和药品生产监管档案建立情况
1
查阅资料
检查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建立情况,无制度的扣0.5分;随机抽查1家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检查资料是否完整归档,未完整归档的扣0.5分。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2.5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检查2014年药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无检查计划的,扣1分;随机抽查3家药品生产企业,是否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日常巡查,并督促企业对缺陷项目整改到位,查看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报告、企业整改报告、现场复查报告等资料,有1家相关资料不全的,扣0.5分。
药品生产企业GMP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1
检查平台
检查药品生产监督检查相关信息是否录入药品生产企业GMP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相关信息未录入的扣1分。
42.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
1.5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规范管理,防止流弊,随机抽查一家药品零售企业,查现场检查记录,不得少于2次,缺一次扣0.5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考核,提高报表数量和监测质量,查有关记录和监测报告,无相关记录或监测报告的扣0.5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及进展等情况资料不全的,扣0.5分。
药化流通监管
(6分)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医疗机构各1家,有1家没有监管档案及当年监督检查记录的,扣1分;有1家企业(单位)监管部门未督促其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扣1分;如抽查的企业(单位)在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时未发现问题,现场检查时却发现问题,有1家存在该种情况的,扣1分。
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1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对照阜食药监办药化流〔2014〕119号文件,未按要求落实相应工作任务的,扣0.5分;阜食药监办药化流〔2014〕62号文件,未按要求落实相应工作任务的,扣0.5分。
药品安全
监管工作
(21分)
药化流通监管
(6分)
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1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对照阜食药监办药化流〔2014〕64号文件,未按要求落实相应工作任务的,扣0.5分;对照阜食药监办药化流〔2014〕118号文件,未按要求落实相应工作任务的,扣0.5分。
规范药房创建工作情况
1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未制定《规范药房创建工作方案》的,扣1分;制定了《规范药房创建工作方案》,但未能按照方案落实到位的,扣0.5分。
数据上报情况
1
查阅资料
未按季度上报药品流通安全形势报告的,1次扣0.5分;未按月上报《安徽省药品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的,1次扣0.5分。
医疗器
械监管
(6分)
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
查阅资料
对照皖食药监械秘〔2014〕104号文件要求,未成立“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扣0.5分;未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的扣0.5分;未建立“五整治”专项行动档案的扣0.5分;未及时按要求上报“五整治”有关报表的扣0.5分。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3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随机抽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或使用企业(单位)各1家(无生产企业的抽查经营或使用企业代替),对照皖食药监械秘〔2014〕64号文件要求,未完成对辖区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及警示、失信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扣1分;未完成对辖区重点监管经营企业及警示、失信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扣1分;未按计划完成省级监督抽样任务的扣1分。
无菌与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
1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对照皖食药监械秘〔2014〕364号文件要求,在生产环节,未完成辖区涉及21个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及复查比例数要求的,扣0.5分;在经营使用环节,未完成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复查比例数要求的,扣0.5分。
药品包装材料监管
(3分)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2
查阅资料
未制定或落实药包材年度检查方案和计划的,扣1分;对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的药包材生产企业每年监督检查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扣2分;未落实跟踪检查的,扣1分;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规定,未严肃处理并上报的,扣2分。
药包材监管档案建立情况
1
查阅资料
未按《安徽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辖区内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的,扣1分;监管档案信息不完整的,扣0.5分;监管档案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扣0.5分。
监管能力建设
(24分)
队伍建设
(3分)
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情况
2
查阅资料
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率低于90%,扣1分;培训率低于80%,扣2分。
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建立及培训情况
1
查阅资料
随机抽查社居委、行政村各1个,有1个未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的,扣0.5分;查看日常巡查、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未见任何记录的,扣0.5分;未对协管队伍开展相关培训的,扣0.5分。
食品药品抽检和风险管理
(5分)
食品药品抽检监测组织实施情况
2
查阅资料
未制定食品药品抽检监测方案的,扣0.5分;国家、省、市布置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没有完成的,扣0.5分;未及时汇总上报抽检监测信息的,扣0.5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低于100%,扣0.5分,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低于80%,扣1分。
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抽检工作
1
查阅资料
未完成专项抽样任务的,扣0.5分;样品全项检验率低于80%的,扣0.5分;抽检不合格药品未处理到位的,扣0.5分。
不合格样品处置及问题样品核查情况
1
查阅资料
查阅相关检测记录,有1例抽检不合格样品或监测问题样品未进行核查处置的,扣1分。
药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1
查阅资料
辖区年度有效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少于每百万人口1200份的,扣1分;有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病例报告数少于每百万人口120份的,扣1分。
食品药
品稽查
(5分)
食品药品案件查办
2
查阅资料
查处一般程序案件数量低于省、市平均水平的,扣1分;案件总数(药品、医疗器械)低于前3年案件总数中位数的90%的,扣0.5分;上报重要案件线索数量少于2起的,扣0.5分;未开展“药监网剑”行动的,扣0.5分;未及时报送重大案件查办信息的,扣0.5分;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活动中查处的案件少于5件,扣0.5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案件少于5件的,扣0.5分。。
案件协查与移送
1
查阅资料
案件协查回复率位于90~100%之间的,扣0.5分;低于90%的,扣1分;对符合案件移送要求的涉刑案件,应移送同级公安机关(抄送同级检察机关)而未移送(抄送)的,扣0.5分。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0.5
查阅资料
查询网站
未制定案件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或规定的,扣0.5分;一般程序案件信息未公开,每起扣0.5分;案件信息未按照规定输入省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扣0.5分。
监管能力建设
(24分)
食品药
品稽查
(5分)
信用体系建设
0.5
查阅资料
查询网站
未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和相关方案的,扣0.5分;未开展信用体系相关工作的,扣0.5分;依据食品药品“黑名单”制度应上报而未上报或者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每起扣0.5分。
广告监管
1
查阅资料
广告监测数据处理率应达100%,有1起未处理的扣0.5分;上级交办的广告投诉举报信件,有一起未回复或未处理的,扣0.5分。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
(3分)
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
3
查阅资料
未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扣0.5分;未制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扣0.5分;未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等有关制度的,扣0.5分;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或培训的,扣0.5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的,扣1分;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未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的,扣1分;未完成食品药品重大信息报送专项设备购置的,扣0.5分;未完成省市局布置的年度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的,扣2分;未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点建设设备购置的,扣0.5分。
宣传和信息管理
(3分)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未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的,扣1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在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广告,制作户外公益广告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固定宣传栏,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查阅相关活动及宣传资料等,有一项工作资料不全的,扣0.5分。
信息管理
1
查阅资料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未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的,扣0.5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日常监管、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采购情况等信息有一项未及时、准确公开的,扣0.5分。
12331投诉举报
(5分)
67.12331投诉举报体系建设
2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未明确投诉举报工作部门(机构)的扣0.5分;未建立投诉举报工作制度的扣0.5分;未确定人员从事投诉举报工作的扣0.5分。抽查1名从事投诉举报工作的人员,业务不熟练的扣0.5分。
68.12331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2
查阅资料
抽查所辖区12331电话,1次无人接听的扣0.5分,有2次及以上无人接听的扣1分;有1起投诉举报案件资料不全、办理不到位的扣0.5分,有2起及以上的扣1分。
监管能力建设
(24分)
12331投诉举报
(5分)
食品投诉举报奖励情况
1
查阅资料
无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的(查看辅助账或专设支出科目),扣1分;有1起举报投诉案件符合举报奖励办法,但未按规定兑现奖励的,扣1分。
加分项
在监管机制、手段等方面有创新举措,获得国家层面或省级层面认可,有相关省部级领导批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每项加2分;在国家级会议上书面交流当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新举措的,每项加1分;查处国家总局或者省局督办的重大、复杂或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加1分.在农业标准化生产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获得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每项加2分(加分项最多加5分)。
减分项
不依法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每起扣2分。
当年发生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或经省部级领导批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经核实属于地方政府管理不到位或监管不力造成的,每起扣5分。
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每发生一起扣10分;导致发生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每发生一起扣20分。
说明:除减分项,细则中每项考核指标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