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文号:铜政〔2010〕40号
颁布日期:2010-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铜政〔2010〕4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和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精神,现就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认识

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摆到重要位置,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发展地位,做到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投资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政策扶持优先,努力建成干支协调、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系统,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进一步明确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目标

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目标是:到2012年,基本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我市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0标台;公共交通出行比率达30%;公交车准点率达到90%;建成隆门路、东部城区等若干公共交通换乘中心;建设隆门路、西湖新区等若干公共交通停车保养场。

三、进一步强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措施

(一)制订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根据《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在对城市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铜陵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05—2020)》,按照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的要求,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相关的技术与经济政策。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市规划局、公安局)

(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站场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旧城改造、工业区建设和新城建设计划。在新建或改建大型住宅区、大型商业中心、大型文化娱乐等项目时,要按照规划标准确定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汽车场站用地,配套建设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投资,实行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投入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要按照城市公共汽车专项规划和中途停靠站的设置规范建设中途停靠站,符合条件的城市道路应当开设公共汽车专用车道、港湾式停靠站。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站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在我市主要进出口等交通节点,建设综合换乘枢纽,并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总量的发展需要,建设与之相适应的公共交通停车保养场,所需费用纳入政府建设投资计划。(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协助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建设局、房建委、公安局)

(三)建立快速公共交通运行体系

落实公共交通路权优先,优化交通信号配置。从公共交通专用道、通行信号、交叉口通行限制及管理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在有条件的路口增设公交车专用导向车道;对具备公交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允许公交车在社会车辆禁行区域通行。对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干扰公交车辆正常运行的行为,严格查纠,切实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搞好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根据我市道路特点、交通流动规律等实际情况,优化交通信号配置,科学合理地设置城市公共汽车优先通行信号管理系统,缩短城市公交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局、重点工程建设局)

实施科学调整,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布局。结合公交专用车道或公交优先道建设,逐步对现有公交线路长度、走向、停靠站点、发班密度进行科学调整,降低线路重复系数,扩大覆盖范围,减少乘客中转换乘时间,提高线网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加大资金投入,发展大容量环保型公交车。加快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大力发展中高档、节能、环保型车辆,加快对现有公交车辆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逐步淘汰尾气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今后新购公交车辆应全部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

加大科研投入,推动智能化建设。加大公共交通科研投入,运用先进科技成果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以信息化为基础,促进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公交车辆监控系统、GPS动态管理系统等智能化公交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交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IC卡系统等,不断提高公交调度管理的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

(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科学合理调度,提高运行计划,根据客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发车密度,做好新线开辟和优化线路调整工作,缩短乘客在途时间,提高线网运行效率。加强车辆、场站维护工作,定期对车辆、场站等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创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保障群众安全、放心乘车。加强公交企业员工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做到诚信服务、礼貌待客、安全营运、规范操作。积极开展文明线路、文明车组创建活动,逐步推行等级服务评定制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五)健全城市公交财政补贴制度

将城市公交建设和补贴费用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向城市公交倾斜。财政投入的建设资金,重点用于公交停车场、枢纽站、首末站等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和设施维护以及新增公交车辆购置。未来2年,公交车辆每年新增原则上不少于100辆。

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补贴制度。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审计局要定期对公交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和评价。建立完善的公交补贴评价指标体系,将公交补贴与服务质量联系起来,建立有效的公交补贴监管机制,使公交补贴专款专用,提高公交补贴效益。

实施特殊群体专项补偿制度。对我市7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群体实行公交IC卡免费乘车,学生公交IC卡票价实行5折优惠。公交企业每月15日前,将上月特殊群体免费乘车、学生乘车信息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市效率。科学编制运行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不定期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抽查,并依据上年度经审计的每人次成本,分类计次按月支付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审计局)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针对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确保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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