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铜陵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全面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做大做强县区工业经济,确保全市实现年度工业经济发展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评内容

综合考评县、区和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经济科学发展水平。主要从转型升级、发展后劲、经济规模、效益质量、增长活力、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设置指标,采用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辖区内工业企业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率、新增私营企业数、单位GDP综合能耗、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和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等考核指标。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指标设置及权重

1.转型升级指标目标权数占总分值30分。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20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10分。

2.发展后劲指标目标权数占总分值30分。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30分。

3.经济规模指标目标权数占总分值20分。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0分;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10分。

4.效益质量指标目标权数占总分值10分。其中:辖区内工业企业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率10分。

5.增长活力指标目标权数占总分值10分。其中:新增私营企业数5分;新注册个体工商户5分。

6.资源环境、安全生产指标均为一票否决指标,分别为单位GDP综合能耗、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

7.附加指标: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数。

(二)为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具体考评指标及所占权重,根据我市工业经济年度工作重点确定,以市政府下达各考评对象的年度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为准。

(三)考评实行百分制,采用分项指标得分相加计算总得分。分项指标具体计分方法是:

1.某项指标得分=(该项指标考评期实际完成值/该项指标目标值)×该项指标分值。

2.单项指标实际完成值每超(低)目标值1个百分点加(减)1分,加分以5分为限,减分不设下限。

3.附加指标考评计分,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较上年每增加1户加2分,加分不设上限;较上年每减少1户减2分(经市政府批准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除外)。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数较上年每增加1户加2分,加分不设上限;较上年每减少1户减2分。

四、考核奖惩

(一)各考评对象单位考评累计得分达到或超过85分的,按每分500元标准给予奖励;累计得分排名第1且得分在110分以上的考评对象单位,再予奖励2万元。累计得分低于85分的,不予奖励,考评对象单位主要领导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原因。

(二)当年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单位GDP能耗指标,以及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受市政府通报批评的考评对象单位,取消其评奖资格。

(三)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考评兑现奖励资金以及考评办公经费,由市财政预算统一安排。各考评对象单位所得奖金,原则上奖励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所涉及的统计数据真实、客观公正。考核指标数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填报、谁负责”原则,由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提供。杜绝虚报浮夸,骗取奖励,对县区工业目标考核中篡改统计数据、编造虚假数据的,取消考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组织实施

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考评工作由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目标考评办公室,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组成,市经信委牵头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考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市经信委:根据全市年度工业发展预期目标,提出各考评对象单位考核具体指标及目标建议,并负责年度目标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和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负责核实考核涉及的单位GDP综合能耗、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市统计局:负责核实考核涉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数等指标。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收集和提供考核涉及辖区内工业企业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率等指标数据。

市工商局:负责核实考核涉及的新增私营企业数、新注册个体工商户等指标。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考评兑现奖励资金和考评办公经费。

六、考核程序

(一)确定考评目标。市经信委牵头会同考评成员单位,根据各考评对象单位全市年度工业经济预期发展目标和上年度各项目标完成实绩,提出各考评对象单位年度考评目标值,报市政府确认。

(二)自查。各考评对象单位按照考核内容,每年1月底前对上年度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及自查表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复查。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对各考评对象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评分,按考评总得分提出奖惩意见,报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审定。

(四)审定。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听取考核汇报,确定奖惩结果。

七、附则

本办法由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考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铜陵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指标表

2.2011年度铜陵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

指标分解表

附件1

铜陵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指标表

类别

序号

考评指标

指标

权重

核算部门

转型升级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

20

市统计局

2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10

市统计局

发展后劲

3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30

市统计局

经济规模

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10

市统计局

5

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

10

市统计局

效益质量

6

辖区内工业企业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率

10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增长活力

7

新增私营企业数

5

市工商局

8

新注册个体工商户

5

市工商局

资源环境

9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否决

市经信委

安全生产

10

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否决

市经信委

附加

11

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

附加

市统计局

12

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数

附加

市统计局

合计权重

100

附件2

2011年度铜陵市工业经济重点工作

目标管理考评指标分解表

类别

序

号

指标

指标

权重

单位

铜陵县

铜官

山区

狮子

山区

郊区

开发区

转型

升级

1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速

20

%

30

30

30

30

30

2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10

%

上年

实绩

上年

实绩

上年

实绩

上年

实绩

上年

实绩

发展

后劲

3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额

30

亿元

52

6

37

45

60

经济

规模

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10

%

21

18

20

20

21

5

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

10

%

26

23

25

25

26

效益

质量

6

辖区内工业企业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增长率

10

%

上年

实绩

上年

实绩

上年

实绩

上年

实绩

上年

实绩

增长活力

7

新增私营企业数

5

户

405

565

230

200

100

8

新注册个体工商户

5

户

1510

2320

480

485

205

资源

环境

9

单位GDP综合能耗

否决

安全

生产

10

工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否决

附加

11

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

户

50

17

24

12

43

12

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企业数

户

20

6

4

4

22

合计权重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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