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龙政办电〔2013〕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市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3〕56号)精神,从2013年6月1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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