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张政办发〔2010〕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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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张掖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张掖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根据《甘肃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及自我防护意识,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以市政府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一是深入分析我市公共安全形势,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能以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二是宣传各县(区)、各部门围绕预案编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以下简称“一案三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总体预案,加强应急工作培训和预案演练的做法和经验。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一是加强灾前教育,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二是加强灾中教育,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灾后教育,稳定群众思想情绪,增强群众自觉抗灾减灾,恢复重建,生产自救的信心和能力。
(三)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法制意识。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科学有效的处置手段和应对措施,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应对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预案解读宣传
宣传报道全市总体应急预案。由张掖日报刊登总体预案简本和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采用多种形式报道各类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播发各级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稿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负责提供,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科普宣传活动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市级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上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介绍应急知识。(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新闻办、市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应急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等活动,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教育的力度。(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四进”活动。编印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商场、宾馆等场所设置应急标识,让公众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把应急管理进农村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各县(区)政府会同市、县(区)公安、安监、建设、环保、交通、民政、农业、旅游、文化、科技、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每年的“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世界红十字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镇)村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民政、安监、卫生、公安、司法、水务、地震、气象、国土和机关群众团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四)典型案例宣传
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典型案例分析报送工作,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典型案例收集汇编工作。(由市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负责提供稿件,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在专项应急预案宣传解读期间具体安排)
(五)教育培训
1.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在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安排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编制相关教育宣传教材,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加强骨干人员培训。制订教育培训计划,不定期举办专题研讨班或短训班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同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普遍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由市人事局、市行政学院组织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工商局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订分阶段的应急科普宣教工作计划,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明确职责。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以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为重点的应急科普宣教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统一安排成立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宣教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并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和相关部门搞好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各新闻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应急科普宣传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力军作用,主动开展应急科普宣传。
(二)注重实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多层次、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做到寓教寓乐,将科普宣教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结合应急演练,重点宣传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举措。发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着力增强宣传实效。
(三)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办共同负责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查。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于每年12月底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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