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
惠府办函〔20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东省测绘条例》和《惠州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惠府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实现部门间业务数据无缝对接,促进测绘成果共享使用,避免重复测绘和资源浪费,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测绘服务保障。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同意惠州市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批复》(粤国土资测绘函〔2014〕2665号),市政府决定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自即日起启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各自业务数据对接工作。新建设测绘项目一律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字城市应用(在线应用)项目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系统改造工作,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图服务;日常管理工作(离线应用)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部门业务数据转换和应用对接工作,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二、保障措施
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提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现代测绘基准应用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等服务,及时召开技术培训会,指导各地、各部门完成数字城市应用系统改造和部门业务数据转换工作。
三、监督检查
市、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完成数字城市应用系统改造和部门业务数据转换工作,全面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对逾期未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方和部门,停止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不予安排测绘项目资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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