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惠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惠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惠府办〔2014〕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惠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惠府办〔2011〕59号),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关会议费管理按市的有关新规定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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