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指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汕府办〔2010〕17号
颁布日期:2010-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下达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指标的通知

汕府办〔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做大做强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实现“五年大变化”和“全面砍掉落后尾巴”目标,根据《汕尾市开展工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指标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全市增加新建投产(个体转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家以上,力争增加120家。

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指标分配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对我市实现“五年大变化”和“全面砍掉落后尾巴”目标的重要性,扎实推进“工业年”活动的开展。同时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全面开展工业企业清理清查工作。各地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工业企业的清理清查工作,重点是抓好上规模个体工业的转型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加强指导,做好协调,推进清理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力争超额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目标任务。

(三)加大项目储备,促进新建企业顺利投产。各地要继续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以大视野、大策划、大手笔、大干劲推进招商引资,有针对性地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有实力的中央企业和国内民营企业、知识密集型、科技密集型企业,加大项目储备。对筹建和在建项目要实行“保姆式”服务,促进生产性项目早日上马建设、投产,做大做强工业堆头。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规划,狠抓工作落实,定期督查任务完成进度,并按照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申报材料(法人代码证、企业登记注册证、税务登记证等)于4月、7月、10月底前上报市统计局,并经省统计局认定,纳入当年月度统计范围为准。市政府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并成立督查考核小组,适时组织督查,每季度进行通报,年终进行考核验收并兑现奖惩。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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