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治2014年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治2014年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各地排查上报情况,市政府决定对端州区城西街道城中社区等全市9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其中高要市大湾镇由省政府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相关镇(街道)和村(居)委要逐级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工作督办责任人,签订整治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逐级抓好落实,确保整治成效。各有关责任人要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定期带队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实;要定期向同级政府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工作意见;要督促有关行业、系统以及村(居)委加强消防监督,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检查验收,督促完成整治工作。各地对重点地区要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大整治力度

各地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广开宣传途径,结合建立消防安全示范街工作大力开辟宣传阵地,广泛培训教育,努力在培养一批社区农村消防安全“明白人”上见成效。整治工作必须全面铺开、整体推进,要对整个地区实施综合整治,不能只停留在整治某个市场、某条街、某个区域试点等层面上,要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在树立正面典型的同时,对拒不执行、公然对抗的业主要实行曝光、依法处罚,切实取得整治成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要组成督导组,每月深入重点地区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进展缓慢或火灾多发的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责任人要亲自带队蹲点帮扶、督促整改。对因工作失职造成整治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认真总结以往挂牌督办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经验,以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基层火灾防控力量发展、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消防管理。各地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请及时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市政府将于2014年底组织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届时,对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重点地区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地区,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责任。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情况将纳入年终消防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请于4月30日前将本县(市、区)、本区、相关镇(街道)督办责任人名单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赖俊杰,联系电话:13929805213,传真号码:0758-2734491);各县(市、区)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请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重点地区整治情况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014年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名单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附件

2014年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名单

地区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单位)

备注

高要市

大湾镇

省政府挂牌督办

端州区

城西街道城中社区

市政府挂牌督办

鼎湖区

莲花镇

市政府挂牌督办

四会市

黄田镇

市政府挂牌督办

广宁县

江屯镇

市政府挂牌督办

德庆县

回龙镇

市政府挂牌督办

封开县

河儿口镇

市政府挂牌督办

怀集县

连麦镇

市政府挂牌督办

肇庆高新区

长旺商贸城

市政府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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