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百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百政办发〔2009〕41号
颁布日期:2009-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百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09〕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事局关于《百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四月三日

百色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百色市人事局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以下简称《聘用制度》)和自治区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勇于实践,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目标要求

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做到岗变薪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总体要求是“先入轨,后完善”,对于一些情况复杂、需要其他制度改革相配套,一时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暂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待日后的制度改革统筹解决;既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又要公平公正地聘用人员;既要按照制度规定操作,又要结合实际,灵活处理现实问题。

三、实施范围

(一)除了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单位以外,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摸清家底。3月下旬全市召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都要组织好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学习国务院《聘用制度》、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自治区人事厅《实施意见》以及即将出台的自治区各主管部门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思想政治动员工作。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掌握本地区各类型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员总数、编制数、编内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经费供给渠道;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结构分布;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及聘用等情况,填写《2009年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查汇总表》、《百色市事业单位现状信息采集表(一)》、《百色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情况信息采集表(二)》,为开展岗位设置作好充分准备。

(二)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实施意见》和自治区主管部门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部门或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单位所属类型,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原则、标准和依据,岗位总量,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最高等级,三类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等。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依据编委会核定的编制结构设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在首次岗位设置中,市属事业单位按1.5:4:4.5,县(区)属事业单位按0.3:3.5:6.2。

对于规模小、人数少、分布分散的基层事业单位,可由这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集中使用。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原则上市直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级岗位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如果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条件,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岗位为二级岗位的,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复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区)直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级岗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设置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经县(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复核,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上报审核和核准。各事业单位将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和有关材料一式五份。市直事业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直接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县(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四)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及国务院《聘用制度》、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岗位名称、所属类别等级、职责任务、任职条件、首次开展岗位设置的方法步骤,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核减办法,与现行人员聘用、公开招聘、辞职辞退、考核奖惩政策的衔接等内容。制定实施方案,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我区的有关规定,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组织岗位聘用。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确定岗位类别,明确岗位等级和职数,组织好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

(六)兑现政策。在开展竞争上岗、签订聘任合同的基础上,落实相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七)上报认定。签订事业聘用合同书后,要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连同经过审核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或县(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认定。

五、时间安排

2009年9月底前,要求全市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现新的制度入轨运行。总体上按以下几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09年3月下旬,全市动员部署。传达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本县(区)、本部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2009年4月中旬,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岗位设置方案。各事业单位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开展业务骨干培训。

第三阶段:2009年5月底前完成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由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报送的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核准备案。

第四阶段:2009年6月至8月上旬前完成竞聘上岗。按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组织本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

第五阶段:2009年8月中旬前拟聘人员审核备案。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完成后,将拟聘人员名册报主管部门或县(区)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认定备案。

第六阶段:2009年9月上旬前完成兑现岗位工资。拟聘人员经审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新岗位兑现岗位工资。

第七阶段:2009年9月底前全市检查验收。对各县(区)、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自治区人事厅、市人事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六、加强领导

(一)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市成立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成员分别由组织、人事、编制、财政、教育、卫生、农业、广电、文化、劳动保障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各县(区)、各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精兵强将到办公室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确保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同时要加大投入,保证事业单位改革必要经费的开支。

(二)做好实施的思想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国家政策,明确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消除各种猜测和疑虑,切实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思想问题和认识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顺利实施,确保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三)加强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直接关系到全市6.7万多名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岗位设置的监督管理,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开口子,不搭便车。对不按文件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不予确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确保岗位设置的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确保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

(四)搞好实施工作的协调配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集中精力、人力,全力投入这项工作,要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扎实推进,平稳进行,按时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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