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4〕2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2月29日

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4〕9号)和“12.5”视频会议精神,彻底改变少数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现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火灾防控能力。

二、领导机构

北海市成立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市专项治理工作。

组长:袁健晖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林炳腾市政府副秘书长

覃善府市安监局局长

贾志刚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陈仕市工信委副主任

莫学伟市人社局副局长

雷三忠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德胜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庆辉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董林军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明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吉彬市质监局总工程师

朱明忠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专项治理工作,定期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熊彦担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其中,县、乡两级领导机构要从各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治理的顺利进行。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5.门窗是否设置有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8.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9.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10.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设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四、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上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一)动员部署(2014年12月10日前)。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划片排查(2015年1月31日前)。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位,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工商所等基层力量,进行分布立体网格化排查。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要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分片包干,进驻乡镇街道,与基层人员混合编组,逐一进行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培训(2014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公安消防部门派员授课。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2015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与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签订责任状,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交自查自改承诺书,全部存档备查,逐级明确落实整治责任。

(五)落实监管责任(2015年12月31日前)。现有同一时间容纳2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属市政府负责监管,市消防支队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同一时间容纳5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属于县区政府监管,县区消防大队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属于乡政府,街道办负责监管,公安派出所负责业务指导。

五、整治措施

(一)依法严格整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害、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火灾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后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二)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要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解决不了的,上报市政府挂牌督办。特别严重的,申请自治区政府督办。

(三)纳入诚信体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工信、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错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督察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是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市政府将把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纳入各县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二)各部门要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作战。规划、住建、国土以及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并依法查处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规占道、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行为,对涉氨制冷企业建设规划进行清理。工信、商务、林业、人社、工商等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摸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产业结构、规模数量、地域分布,生产特点等基本状况,明确细化整治内容和重点,负责督促指导所主管行业加强消防安全,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其中工信部门负责制鞋、制衣、玩具及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行业,商务部门负责物流仓储行业,林业部门负责家具木材加工行业。人社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上岗培训内容,依法查处非法用工企业。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质检部门要依法查处企业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要对发生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火灾事故牵头进行严肃查处,并对氨制冷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分级分类制定技术标准,统筹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强化落实。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有关负责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治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纳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同时各县区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行业系统负责人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及时加入自治区移动互联网消防安全管理平台。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行政执法合力。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区域,市政府将派出联合督察组进行督导。活动期间,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请于12月12日报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起,每月23日之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15年3月30日、12月23日前分别将第一阶段和总体工作总结书面报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表.doc

http://xxgk.beihai.gov.cn/cms/gallary/upload_images/142033387918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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