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北政办〔2012〕298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2〕29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单位:
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9日
关于2012年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北海市纠风办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纠风办关于2012年全区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7号)精神,现提出2012年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全面做好其他问题专项治理的同时,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六个重点领域乱收费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夺取实施北海三年跨越发展工程全面胜利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促进公平交易。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广西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开展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的清理整顿。零售企业除收取进销差价、柜台租金、代销费、促销服务费外,向供应商收取的其他所有费用均应纳入清理之列,属于乱收费的坚决予以取消。严禁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
2.指导大型零售企业建立健全明码标价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要求大型零售企业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对供应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限制条件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3.规范促销服务费行为。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不得擅自中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要登记入账,保持收支平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减少流通成本。
4.清理规范公路和航道收费,降低社会通行费负担。对我市是否存在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等问题进行自查,提出处理意见,切实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或收费不开票据等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严禁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
5.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降低流通成本。加强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规范市场收费行为,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抓好国家《降低流通费用工作综合性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监测水平和通行效率。
6.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研究制定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确保收费公路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银行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7.开展商业银行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及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水平,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重点治理贷款过程中的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问题。
8.规范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推动和督促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收费进行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项目,必须有实质性服务内容和服务条件;对服务内容不充分或者目前服务条件不成熟的,暂停收费;对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的,坚决予以取消。
9.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保障和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北海银监局;参加单位:人民银行北海市中心支行、市纠风办。
(四)坚决纠正电讯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规范电讯资费行为。
10.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强制服务、强行扣费、捆绑服务并收费、违规收取流量费、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资费标准,以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11.严格规范电讯收费行为,督促电讯企业清理资费套餐,减少套餐数量,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合理降低电讯用户资费支出水平。
12.完善电讯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讯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定期主动免费向用户反馈各类电讯业务实际消费量、实际支出等。为电讯用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优质服务条件。
13.加强电讯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用户沟通投诉渠道,发挥电讯用户和社会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信委、工商局、纠风办;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国资委。
(五)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规范收费行为。
14.贯彻落实《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为名的乱收费。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价格虚高问题实行综合治理。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并收费等行为。
15.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行为,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16.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
17.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纠风办;参加单位: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
(六)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扎实推进“安农工程”。
18.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农产品流通等方面乱收费问题,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建立健全面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对不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19.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
20.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办法,规范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县(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切实把好财政奖补项目议事关、奖补项目方案审核关和监督检查验收关。
21.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凡是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和向农村、农民的收费项目,都要实行村务公开。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监察局、法制办、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粮食局、工商局、扶贫办、纠风办。
三、工作机构
为加强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成立由市纠风办和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总牵头的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吴绚任组长,其他各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各县区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在本地区本牵头负责的领域范围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工作机构,确定一名领导作为工作组长,确定负责部门和负责人,落实一名联络员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风办,下同)对接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纠风办。(8月15日前完成)
(二)自查自纠,加强监督。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要切实负起主抓、主管责任,对所牵头治理的领域或所负责的治理事项进行调查摸底和自查,掌握相关情况,查找问题和不足,落实整改;指导和督促治理事项所涉及的部门、企业进行自查自纠。(10月15日前完成)
各牵头单位、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自现在起至12月,要进一步加强对“六项重点治理”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企业要严格督办整改,纠正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各县区及市各牵头单位要将督查结果汇总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出责令整改和处理意见。
(三)建章立制,确保实效。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分析机制上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投诉机制、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实效,形成长效。建立和完善的制度要汇总报送市纠风办。(11月底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地区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的责任,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高度重视“六项重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指导。市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作为开展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要对全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进行统筹、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县区纠风、发改、物价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督促本地区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六项重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密切配合,严格督查。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专项治理的整体合力。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参加部门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参加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支持,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选取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和企业对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适时派出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年终纠风目标责任制考评将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考核。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县区和市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公开报道、座谈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县区和市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要要加强信息报道,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亮点,活动期间,各县区至少要报送五条以上信息,各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至少要报送三条以上信息。以上材料同时以纸质文件及电子版形式报送。
联系电话:(0779)—3070855;传真:3070883。
附件:北海市纠风“六项重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http://www.beihai.gov.cn/11223/2012_8_17/11223_343213_1345177107734.html
延伸阅读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派驻地方煤矿安全监督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和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意见通知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