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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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3-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北政办〔2013〕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37号)精神,从2013年起,国家将改变长期以来只开展以省为总体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格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县为总体的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区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05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粮食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的基本保障。准确的粮食产量数据是国家制定粮食产业政策的依据,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面向粮食主产区、主产县(含市、区,下同)的“特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针对性、指向性越来越强,工作和管理重心也在向下延伸,不仅需要准确的国家和省级粮食产量数据,也迫切需要准确的县级粮食产量数据作为宏观调控和指导工作的依据。建立科学规范的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是加强粮食生产管理,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必然要求。
按照科学设计、统一规范的调查制度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将进一步提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调查能力,有利于提高县级粮食产量数据质量;有利于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客观、公正执行国家各项粮食补助、奖励政策;有利于掌握产粮大县的粮食市场调控政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调查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确保粮食产量数据真实可靠
(一)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采用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抽样设计、调查表式、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办法,采取直接调查、直接上报、超级汇总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模式。
我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的内容包括主要粮食作物和小品种粮食作物两部分。对稻谷、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和单位面积产量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其他小品种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利用小区域估计等方法进行测算,最终推算出调查县的夏粮、早稻、秋粮(按国家口径,下同)以及全年粮食产量。
按照广西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方案中规定的抽样调查范围:一是国家确定的产粮大县;二是部分自治区粮源基地县(市、区),我市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的范围确定为合浦县。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市决定成立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叶山副市长
副组长:林炳腾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勇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秀德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队长
成员:刘瑛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副队长
云永安市统计局副局长
曾玲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粮食局副局长
欧永志市财政局副局长
徐良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韩传福合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海调查队,负责具体工作的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刘瑛同志兼任,北海、合浦调查队业务人员负责具体调查工作,其他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
(三)精心组织实施调查。我市从2013年开始,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牵头,会同北海市统计局组织开展调查,国家统计局合浦调查队承担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做好辖区内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组织实施、检查和指导工作;国家统计局合浦调查队要积极配合,制定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做好抽样调查的各项具体实施工作;调查数据直接上报广西调查总队,不推算结果。各县区统计、发展改革、农业、财政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四)切实加强调查结果的管理与使用。国家产粮大县的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结果由广西调查总队会同自治区统计局进行审核,广西调查总队负责推算,推算结果由广西调查总队报国家统计局核准。
经核准的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为所在县粮食产量的法定数据,并作为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项目安排、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执行的主要参考依据。广西调查总队将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经核准的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数据,并按有关规定对外发布。县级粮食产量调查结果未经核准确认,不得对外公布使用。
未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的县区,粮食产量数据由自治区统计局进行核准。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是一项技术性强、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任务繁重的长期性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完美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和协调保障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和被调查对象对调查工作的理解、支持,创造良好的调查工作环境。合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合浦调查队做好辅助调查员选聘和培训工作,支持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准确。
(二)有关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认真解决调查工作中所需的人员、设备以及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的各项经费,以确保市、县两级调查部门按时完成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三)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将会同市统计局加强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和业务建设,并对各县区执行调查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在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予以查处。为此,务请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严格遵守县级粮食抽样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调查工作规范和流程,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和业务培训,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确保抽样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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