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8-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2〕1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4日

钦州市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为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2〕4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种子供应和销售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管理逐步规范。目前,全市共有2家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32家种子批发商和1000多个零售商,主要经营杂交水稻、杂交玉米、蔬菜水果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种子、种苗,常年供种量为350万公斤左右,较好地保证了我市农业生产的用种需求。随着种子市场化的发展,我市种子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市场监管得到加强,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受政策调控、自然生态条件和种植习惯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不再进行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制种,水稻、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及蔬菜大田生产用种长期以来主要依靠区内外调进供应,农作物种子对外依存度高;种业科研机构的自主研发能力薄弱,种子企业的经营实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有限,新品种研发与良种推广应用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种子经销商数量多、规模小、资质低,市场经销的种子品种繁多、良莠不齐,市、县区两级尚未形成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种子销售市场。同时,全国种子产业竞争日趋激烈,国内外大型种业集团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灵活的营销模式等竞争优势,不断抢占种子市场,对我市种业企业的自主发展和壮大产生不利影响。这些问题,制约了我市农作物种业的进一步发展,影响到我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加快发展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的意义重大

由于我市种业起步较晚,品种选育和推广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国内、区内外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育种创新能力仍然较低,选育的品种较少,有突破性的品种更少;企业竞争能力仍然较弱,种子企业小、散、弱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供种保障能力仍然不强,种子生产基地规划、保护、管理力度不够,企业落实种子生产基地难度很大;市场监管能力仍然较低,种子行政执法力量薄弱,市场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假冒伪劣种子禁而不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础、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的先导和载体,是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物质基础。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的核心产业。科技兴农,种业优先。我市是农业大市,加快农作物种业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选择,是实施科技兴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特色优势农业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

三、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转变种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加快农作物良种推广,强化种子质量管理,提升我市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四、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发展目标

按照“坚持自主创新、坚持企业为主体、坚持扶优扶强、坚持依法监管”的基本原则培育扶持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种子企业1-2个;大力支持、整合种质资源及人才、技术资源,培育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突破性优良品种2-3个;建立健全职责明确、保障到位、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建成一批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筛选、示范、展示基地,提高优良品种推广率,加快我市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五、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优化区域布局。按照我市农业生态类型及农作物种植现状,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农业部门要不断优化作物布局,围绕水稻、玉米两大粮食作物及蔬菜生产用种,加快新品种引进和推广步伐,做好生产用种组织调剂工作,确保农作物良种周年供应。

(二)加强育种工作。依托市农科所、钦州农校的科研、人才资源优势,加大投入,重点支持市农科所开展水稻杂交育种工作,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生产性能优良的水稻新品种,全力以赴推进完成育成新品种的审定工作,加快育种新成果的推广应用速度。有计划地推进玉米和蔬菜育种,扶持具有地方特色优势农作物的品种选育。

(三)培育扶持种子企业。加大对种子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培育扶持1-2个种子企业。鼓励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公益性研究成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模式运营。加大对种子企业投入力度,重点扶持企业的生产基地、加工贮藏、精选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种子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优势种质资源,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投入种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通过品种引进、筛选、示范、展示、组织品种考察观摩等形式,科学评价品种特性,合理规划农作物品种种植区域,指导农民科学用种。发挥种子企业推广优良品种的主动性,加快优良品种的推广步伐。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引进推广单季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水稻新品种2-3个,引进推广单季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的玉米新品种1-2个,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实现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良种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

(五)加强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基地)是开展农作物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和展示的平台和窗口,是农作物良种推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基地)建设,开展试验示范展示推广工作。全市建成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基地)3个,其中市种子管理站在钦北区小董镇建设区域试验站(基地)1个,灵山县、浦北县种子管理站要按照不同生态区域,分别建立区域试验站(基地)各1个。

(六)建立名、特、优水果种苗基地。以钦州钦南台湾农民创业园农业研发区的农业专家大院为技术依托,引入和研发先进适用水果新品种,为标准化果园提供名、特、优水果苗木,繁育适合当地果农栽培使用的优质水果种苗,推广台湾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新品种和新技术。

(七)建设蔬菜工厂化育苗基地。根据钦州钦南台湾农民创业园产业带以及周边菜农发展蔬菜产业的需要,进行规模化的工厂化育苗,周年提供产量高、品质好、抗性强、市场欢迎的蔬菜种苗。引进行2-3家工厂化的育苗龙头企业,在钦南区久隆镇大垌村建设工厂化育苗基地,围绕园区蔬菜产业主导品种,努力实现年提供优质蔬菜种苗子2400万株,满足本地蔬菜生产种苗需求量的80%以上。

(八)建设糖料蔗良种繁育基地。依托钦南区国家糖料蔗生产基地,进行双高(高产、高糖)糖料蔗良种繁育。建立糖料蔗“双高”良种繁育基地300亩,力争实现亩产量6.5吨,每年可提供高产、高糖和健康的甘蔗种苗1950吨,推广种植面积3900亩。

(九)强化种子质量检测。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支持,建设市、县区两级农作物种子检验检测体系,改善种子质量检测手段,全面提升种子管理机构的品种真实性检测能力。到2015年,力争建成市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到2020年,力争建成灵山县、浦北县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十)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依法纠正和查处骗取审批、违法审批等行为。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督和日常执法,每年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育种者、经营者、用种者的合法权利。

(十一)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控体系。我市地处桂南沿海,气候条件多变,自然灾害频发,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至关重要。在国家和自治区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基础上,建立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控体系,主要储备水稻和玉米等农作物种子。根据我市自然灾害发生规律,每年储备常年用种量的10%,其中水稻种子35万公斤、玉米种子4万公斤,保障灾后恢复生产用种需求和市场调剂。建立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轮换机制,确保储备种子质量。对于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市财政给予贷款贴息,并负担仓储、质检、包装、运输等成本费用及种子损耗、削价损失、转商亏损等间接费用。鼓励具备条件的种子企业参与种子储备。

(十二)加强种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每年引进高学历、高层次的专业育种人才,培养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为我市种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加强种子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重点培训种子管理、执法、品种试验示范、质量检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力争3年轮训一遍。加强种子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种子零售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提倡上岗资格培训、考核,增强法律意识及服务意识,培养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种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六、推进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指导。按照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精心编制并认真组织实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和种子工程建设规划。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分作物、分区域、分阶段提出发展目标、方向和重点,明确今后10年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任务和措施。种子工程建设规划,围绕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需要,明确今后5年实施的种子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投资预算和实施进度等。调整和优化农作物种业资源配置方式,在原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农作物种业财政和基建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作物种业,加大对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在部门预算中设立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展示推广、种子质量检测、市场监管,种子质量纠纷处理等工作,扶持种子企业发展。各县区也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

(三)创新育种成果评价和转化机制。市科技、农业部门要完善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评价方法,科学评价育种成果并给予奖励。创新育种成果转化机制,利用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调动科研人员育种的积极性。

(四)扶持种子企业发展。发改、财政部门对种子企业在项目资金上予以扶持,种子加工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审批种子企业生产、加工建设用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种子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发展前景好的种子企业,在贷款规模、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对种子企业以不动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进行抵押贷款的,应优先予以支持。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支持种子企业发展。

(五)坚持依法治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品种审定和保护、品种退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制度及品种检测、市场监管等相关规定,落实品种承试单位、质量检测机构、种子企业以及种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考核、淘汰等制度,强化种业从业人员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实行持证上岗,推进依法治种。

(六)加强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市、县区种子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种子质量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能,市种子管理站要在2012年底前实行参公管理,各县区种子管理站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加强种子管理能力和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种子管理必需的检测设备、交通工具、取证设施等,提高种子质量检测、品种试验、种子执法、信息服务水平,建成一支业务精通、公正廉洁、装备精良的种子监管队伍。种子管理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种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编制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钦州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种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市农业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围绕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扶持措施。

(三)各县区实施方案。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将于2012年底组织检查组,督促检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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