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猪肉储备工作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猪肉储备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市猪肉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自治区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7〕47号)精神,为增强我市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有效稳定市场,平抑物价,调节供求,积极妥善地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确保我市猪肉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猪肉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级别
冻猪肉(生猪)储备分为市本级和县(市)两级,实行按比例储备,分解落实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市本级储备30%,三县一市按人口比例储备70%。
二、储备种类
猪肉储备分为冻猪肉和生猪活体储备两种。冻猪肉由市商务主管部门确定承储企业进行储备;生猪活体储备根据养殖布局和管理需要,由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储备资质进行评审后,确定储备基地场资格并下达储备任务。
三、储备数量
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猪肉储备任务为840吨。根据我市实际将任务分解为:冻猪肉储备70吨,生猪活体储备770吨(每吨按活猪20头折算,共15400头)。参照市、县3∶7比例,具体任务分配为:
(一)市本级储备任务252吨,其中储备冻猪肉70吨,生猪活体储备182吨(折算成生猪活体3640头),储备费用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二)三县一市储备任务为588吨,折算为活体储备任务11760头。各县(市)具体储备数量见附件,储备费用由各县(市)财政承担。
四、储备肉动用及轮库
(一)储备肉的动用。储备肉是政府的专项储备物资,其动用权属各级政府。动用储备肉(不含轮库更新)需由商务(经贸)、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动用。
(二)储备肉的轮库。为防止冻猪肉陈次变质,确保生猪活体及时出栏,冻猪肉库存按6个月、生猪活体按4个月的期限轮换更新一次。市本级储备肉(生猪)的轮换更新及管理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具体轮换更新及管理方法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确定;岑溪市、蒙山县生猪储备由市本级统一代储;苍梧县、藤县生猪储备由其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储备费用
(一)冻猪肉储备费用补贴包括承储单位冷藏保管费、运杂费、商品损耗、一次性降温费、利息和冻猪肉轮库和动用发生的价差净支出。具体标准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按照《梧州市本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暂行办法》(梧财企〔2008〕10号)规定,每年核定一次,所需费用由市本级财政补贴。
(二)生猪活体储备费用,包括活体生产环节的费用补贴、生猪从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和代管单位费用。生猪活体储备费用实行定额管理,由同级财政补贴,具体补贴费用按《梧州市本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暂行办法》(梧财企〔2008〕10号)执行。交由市级代储的岑溪市、蒙山县,必须在每轮轮换储备期结束前(4月20日、8月20日、12月1日),将所承担的储备费用汇入市财政局指定的专户。
附件:市县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数量分配表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市县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数量分配表
级别
储备数量(吨)
储备种类
储备费用(元)
冻肉(吨)
生猪活体(头)
冻肉
生猪活体(每轮)
备注
市本级
301
70
4620
待定
175560
冻肉储备一年轮换两轮,生猪储备一年轮换三轮
岑溪市
176
0
3520
0
133760
苍梧县
120
0
2400
0
91200
藤县
201
0
4020
0
152760
蒙山县
42
0
840
0
31920
合计
840
70
15400
585200
注:
1.三县一市储备任务按各县(市)2011年常住总人口计算比例:岑溪市90.3万人(占32.6%),苍梧县61.93万人(占22.3%),藤县103.69万人(占37.4%),蒙山县21.21万人(占7.7%)。
2.储备费用计算方法:冻肉以确定的每月每吨冻猪肉储备价格,按全年12个月计;生猪活体每轮每头38元(根据自治区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暂行办法:储备基地场定额30元,代管单位8元),每年按3轮计。
3.汇入财政专户。
户名:梧州市财政局对外经济专户
账号:882001520408091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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