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请求解决安顺市通村油路建设指标的函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请求解决安顺市通村油路建设指标的函

安府函〔2013〕22号

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在贵厅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我市交通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高速公路在全省九个市(州)率先实现了“县县通高速”的目标,建成通村油路607.7公里,新增219个村通油路,累计建成通村油路822公里,累计实现719个村通油路,通畅率36%。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提出了分步分县实现小康的目标,具体目标是:到2015年,要求作为全省经济强县的西秀区、平坝县在全市率先实现小康;到2017年,要求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提前实现小康;到2019年,紫云县实现小康。围绕上述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对交通条件的基本要求,即“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客运、组组通公路,村寨路面硬化”。我市急需解决村村通油路的问题。目前,我市36%的通畅率远远低于全省43%的平均水平。按照规划,到2015年底,我市通畅率也仅为70%,远不能满足我市全面小康建设的需要。若要实现“村村通油路”的目标,我市还需建设3300公里(不含2012年预安排的500公里计划)的通村油路。

为切实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市政府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的意见》,拟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进我市农村公路的建、管、养、运等各项工作。但是,由于我市财力有限,在农村公路建设上还需主要依靠上级支持。为此,特致函贵厅,请求从今年起至2015年的三年内每年安排我市1100公里的通村油路建设计划,以支持我市在“十二五”期末提前实现村村通油路的目标,为我市在全省提前实现小康提供交通基础保障。

此函,如无不妥,敬请复函,并给予大力支持。

安顺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4日

联系人:涂刚联系电话:0853—352496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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